明明可以靠脸蛋吃饭的,偏偏要靠体力,迷彩服一套,解放鞋一穿,扎个马尾就跟他一起去扛水泥,那力气比一般男人的还要大,都不知道把他工地上的多少男人都吓着了。
风萧萧拿起酒来慢慢喝,然后一本正经的问:“兄弟我问你,灯泡我会修吧?”
“嗯。”宁易寒点头,她确实会修灯泡,对电路挺了解的,他们合租的这间公寓,哪一次灯泡坏了不是她修的?
“家务我会做吧?”风萧萧又问。
宁易寒不可置否的承认,她家务做得很好,合租这么久,他就没有拿过一次扫把,全部是她包揽了,甚至他的房间她也帮忙打扫了。
“还有,架我会打吧?”风萧萧再次问。
说到这个,宁易寒已经无力吐槽了。
曾经有一个富二代喜欢上她,想来一个英雄救美的把戏跟她认识,那个富二代找来了十几个混混,结果全部被她一个人干趴下了,甚至有一个混混还被她打断了两根肋骨呢。
那雷厉风行的架势把富二代给吓得腿软了,那样强悍的女人,谁还敢喜欢啊,一个不顺,可能就被打残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