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叶欢,是整个镇南王府唯一的子嗣。
起名欢字,是因为娘希望我,可以一世欢颜。
可能因为是独生子,所以从小没受多少约束,招猫逗狗,什么都干过。
每次爹要打我,说我不学无术,娘都会护着。
闯下的烂摊子,只要放出镇南王府的名号,基本上没几个不服的。
所以久而久之,便成了人人口中的京都小霸王。
不过说起来,其实我也没干过什么缺德不要脸的事儿。像什么强娶民女之类的,那都是些下三滥才干的。
像我们这种公子哥儿,以权,咳咳,以理服人。
那日,本该是去吃盏茶的,无意间路过自家店。
想着随手带上个小玩意儿,给楼里最新选出的头牌,不料一打眼,便看到了她。
靠窗而立的少女,一手点着侍女的头,露出清冷的笑意,眼神里满是无奈和打趣。
乌发如墨,皓齿明眸。
脑海里,突然蹦出一句诗来,“冷处偏佳,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
她只轻飘飘的一眼,我那些惯常讨好耍帅的小动作,便再也做不出。
那一瞬间,紧张到不敢呼吸,感觉,心都要停了。
只得呆呆的停在原地,仿佛脚下生根一般,结结巴巴的开了口,手心里,都是汗。
身边的一帮哥们儿起哄,“看什么呢,怎么不往前走了?呦,又是被哪家美人迷了眼?”
果断一脚踹过去,浑说什么呢。
再想抬起脚的时候却反应过来,对对对,你们说的都对,没看什么,没看什么。
胡乱的点了点头,挺身有意无意的遮挡住他们的视线。
没人发现欣赏,就少有人争抢,多好。
这样她就会是我叶欢一个人,掌心的花。
“墨言”,她说。
我暗暗记在心里,墨言,真是个好名字。
老话说得好,近水楼台先得月。
我索性拿出所有压箱底的钱,去买下她隔壁的府邸做邻居。
一日,又一日。
陪着她逛街,游玩,画画,写字,做菜,酿酒。
只要是我在她身边,只要她在我身边,就怎样都可以。
我当然知道她心里有那个顾忱。
可是小爷是谁啊,小爷是叶欢,是京城小霸王。
切,这世上就没有我拿不下来的姑娘,包括她。
不就是一个顾忱嘛,那个死心眼,早晚得被长公主吃的死死的,小爷我等的起。
更何况,不过是什么所谓的年少情意罢了,没什么忘不掉的,也没有什么,不能忘掉的。
还记得那次陪她喝酒,陪她去长公主府。
看着一向少言少语的她,为顾忱那个死心眼哭的时候,真想就这样把她藏在怀里,让她哪里都不要去。
彼此之间说了些什么,都有些忘记了呢,只记得那晚的雨,下的很大。
背着她,挽起衣角,绞尽脑汁想着开心的笑话,却只字不提她为什么哭。
仿佛一切就这样过去就很好,不问,别说。
所有不开心的,总会忘记的。
她生辰的那天,看着她难得惊喜的笑脸,迎上漫天盛放的烟花。
懒懒的倚着栏杆揶揄害羞的小姑娘,只觉得便是回去挨上一百顿打,也值了。
呵,如果时光,能只停留在那一刻就好了。
在所有的一切,都还未开始之前,在所有想念,都可以停止的时候。
也许是日复一日膨胀的欲望,和对她迟迟不给答复的急迫和紧张,让我还是选择请求赐婚,走上一招险棋。
如果皇上肯赐婚,圣旨一出,那她不嫁也得嫁。
其实我知道,皇上也只是暂时答应了,目的就是想让我死在羌族那里。
派去传话的人,说的也都是实情。
只是千不该万不该,不该用这样的方式告知她,使得整件事,带有逼迫的色彩。
好像是我在用自己的命,叶家的荣光,去逼迫她跟我在一个战线上一样。
果不其然,一向好说话的她,翻脸了。
那是她第一次,真真正正的生气了,生我的气了。
可能是相处日久,彼此难生紧张之感,也或许只是日渐堆积的欢喜,模糊了心底隐隐约约的不安。
以至于让人一时间忘记了,对于逼迫,她原本是有多么的坚决。
本以为,拒而不见的她总会想明白的,也总会原谅我的。
却未曾想,她竟然匆匆远嫁和亲。
为什么?
为什么不选择我呢?
细细想来,的确,娘亲说的没错。镇南王府与墨家的姻亲,如此权势与金钱的结合,注定渺茫。
依皇上的疑心,是断不会肯的。皇上派我去南疆,只怕也为的是这一出儿。
到时候就算不是她自愿和亲,只怕皇上也会逼她下嫁他人的。
只是,为什么不坚决一点,等我回来呢?
若是她铁了心不嫁,一定要和我在一起。
便是为了她从此与大晋闹翻,成为众人口中的佞臣,我也决不会妥协的。
只要她肯,只要她敢。
可满京的喧嚣入耳,红绸金钱遍地,竟不如她轻飘飘的一句,凉的透彻心扉。
屏风后,大殿前,是一身喜服的她亲口说,“愿意”。
轻飘飘的两个字,将我所有的抗争,化为无谓的泡影。
一切激愤,竟成了我一个人的师出无名。
也不知眼底的红,是血,还是她的喜。
娘亲说我天真,太天真。
成,就当是我天真执拗吧。
她走了,呆腻了京城的我索性也走了。
从军西北,一路稳扎稳打,拼升为将。
本以为就此一生,马革裹尸也是好的,可到底是没逃掉,皇家的猜忌。
娘亲,去了。
我说服父亲,动用一切人脉,包括父亲旧部,娘亲母族的兵权。
趁着月黑夜风高之际,夜围京都,为娘报仇,胜者为王。
登基后,坐上皇位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她带回来。
哪怕是冒着失去一切的风险,也要把她,带回来,带回我的身边来。
匆匆起兵,一鼓作气直奔大月氏。
趁着阎浚出兵天竺,城内少有把守之时,把她抢了回来。
朝朝啊,本来想着将你带回来,好生炫耀一些我的皇位,我的一切。
然后狠狠的唾弃你没有跟我在一起的决心。
可在看到你的一瞬间,心中怒火全熄。
毕竟你从来,从来就没有说过喜欢我。
这样的不被你喜欢的我,又有什么资格去记恨生气?
朝朝你知道,当我看到你面色苍白,呼吸微弱的躺在那里的时候,像是随时都会死去的时候。
我真是恨不得把阎浚抓过来大卸八块,五马分尸!
我捧在手心里的人啊,一丁点苦都舍不得让你吃,他却,他却把你,把你弄成那个样子。
呵退了内侍,小心翼翼的把你一路抱回宫内,轻手轻脚的放在床上,生怕惊动了你。
每日下了朝,第一件事就是去看你。
安排侍卫把手,任何人不得打扰你的休息。
可看着你一日一日的沉睡不醒,又好想上去拼命大吼一声,把你吓醒。
为了你,从不信佛的我甚至开了小佛堂。
每日供奉瓜果,诵经祈福,焚香祷告。
朝朝,只要你醒来,只要你能睁开眼看我,要我怎样都好。
一日,又一日,冬去春来,四时花开,仗都打了好几轮,沉睡的小姑娘,才堪堪醒来。
醒来后的朝朝啊,简直是我心中最想要的样子。
乖巧,听话。
不再是冷漠与疏离,而是满心满眼的信任与欢喜。
忘记了其他的无关人等,只知道我,只喜欢我,眼里也只有我。
美好的,像是注定会破碎的虚妄。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我们是交换过发结的啊,朝朝你还记得吗?
民间风俗里,你早就应该,是我的妻。
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就此挺住,为什么,你要记起来呢?
我承认,停了你的药的做法是有些小人,可我也只是,想你多陪我一会儿。
大概潜意识里,我是知道你要走的吧。
呵,明明这世上有这么多人,可朝朝你为什么,为什么偏偏跟他阎浚走了呢?
两次。
你放弃了我两次。
朝朝你,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纵然我算计了你的喜欢,也只不过是想用你来灭掉阎浚,一举拿下大月氏。
然后完成宏图大业的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啊。
其他那些妃子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会在宫里,做我心上唯一的妻。
可你还是要离开,无论我怎么恳求。
那些未说出来的哀求,暗藏在眼中的情意,你不看,不听,不想知道。
呵,我喜欢的小姑娘,还真是,绝情啊。
可我偏偏,要你留下!
一箭,再一箭。
直到大片大片的鲜血染红了眼底,才堪堪停住了手。
哈哈哈,居然是我,亲手杀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