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二十二章 只得两相望,不得常相随(1 / 2)九藤首页

我叫叶欢,是整个镇南王府唯一的子嗣。

起名欢字,是因为娘希望我,可以一世欢颜。

可能因为是独生子,所以从小没受多少约束,招猫逗狗,什么都干过。

每次爹要打我,说我不学无术,娘都会护着。

闯下的烂摊子,只要放出镇南王府的名号,基本上没几个不服的。

所以久而久之,便成了人人口中的京都小霸王。

不过说起来,其实我也没干过什么缺德不要脸的事儿。像什么强娶民女之类的,那都是些下三滥才干的。

像我们这种公子哥儿,以权,咳咳,以理服人。

那日,本该是去吃盏茶的,无意间路过自家店。

想着随手带上个小玩意儿,给楼里最新选出的头牌,不料一打眼,便看到了她。

靠窗而立的少女,一手点着侍女的头,露出清冷的笑意,眼神里满是无奈和打趣。

乌发如墨,皓齿明眸。

脑海里,突然蹦出一句诗来,“冷处偏佳,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

她只轻飘飘的一眼,我那些惯常讨好耍帅的小动作,便再也做不出。

那一瞬间,紧张到不敢呼吸,感觉,心都要停了。

只得呆呆的停在原地,仿佛脚下生根一般,结结巴巴的开了口,手心里,都是汗。

身边的一帮哥们儿起哄,“看什么呢,怎么不往前走了?呦,又是被哪家美人迷了眼?”

果断一脚踹过去,浑说什么呢。

再想抬起脚的时候却反应过来,对对对,你们说的都对,没看什么,没看什么。

胡乱的点了点头,挺身有意无意的遮挡住他们的视线。

没人发现欣赏,就少有人争抢,多好。

这样她就会是我叶欢一个人,掌心的花。

“墨言”,她说。

我暗暗记在心里,墨言,真是个好名字。

老话说得好,近水楼台先得月。

我索性拿出所有压箱底的钱,去买下她隔壁的府邸做邻居。

一日,又一日。

陪着她逛街,游玩,画画,写字,做菜,酿酒。

只要是我在她身边,只要她在我身边,就怎样都可以。

我当然知道她心里有那个顾忱。

可是小爷是谁啊,小爷是叶欢,是京城小霸王。

切,这世上就没有我拿不下来的姑娘,包括她。

不就是一个顾忱嘛,那个死心眼,早晚得被长公主吃的死死的,小爷我等的起。

更何况,不过是什么所谓的年少情意罢了,没什么忘不掉的,也没有什么,不能忘掉的。

还记得那次陪她喝酒,陪她去长公主府。

看着一向少言少语的她,为顾忱那个死心眼哭的时候,真想就这样把她藏在怀里,让她哪里都不要去。

彼此之间说了些什么,都有些忘记了呢,只记得那晚的雨,下的很大。

背着她,挽起衣角,绞尽脑汁想着开心的笑话,却只字不提她为什么哭。

仿佛一切就这样过去就很好,不问,别说。

所有不开心的,总会忘记的。

她生辰的那天,看着她难得惊喜的笑脸,迎上漫天盛放的烟花。

懒懒的倚着栏杆揶揄害羞的小姑娘,只觉得便是回去挨上一百顿打,也值了。

呵,如果时光,能只停留在那一刻就好了。

在所有的一切,都还未开始之前,在所有想念,都可以停止的时候。

也许是日复一日膨胀的欲望,和对她迟迟不给答复的急迫和紧张,让我还是选择请求赐婚,走上一招险棋。

如果皇上肯赐婚,圣旨一出,那她不嫁也得嫁。

其实我知道,皇上也只是暂时答应了,目的就是想让我死在羌族那里。

派去传话的人,说的也都是实情。

只是千不该万不该,不该用这样的方式告知她,使得整件事,带有逼迫的色彩。

好像是我在用自己的命,叶家的荣光,去逼迫她跟我在一个战线上一样。

果不其然,一向好说话的她,翻脸了。

那是她第一次,真真正正的生气了,生我的气了。

可能是相处日久,彼此难生紧张之感,也或许只是日渐堆积的欢喜,模糊了心底隐隐约约的不安。

以至于让人一时间忘记了,对于逼迫,她原本是有多么的坚决。

本以为,拒而不见的她总会想明白的,也总会原谅我的。

却未曾想,她竟然匆匆远嫁和亲。

为什么?

为什么不选择我呢?

细细想来,的确,娘亲说的没错。镇南王府与墨家的姻亲,如此权势与金钱的结合,注定渺茫。

依皇上的疑心,是断不会肯的。皇上派我去南疆,只怕也为的是这一出儿。

到时候就算不是她自愿和亲,只怕皇上也会逼她下嫁他人的。

只是,为什么不坚决一点,等我回来呢?

若是她铁了心不嫁,一定要和我在一起。

便是为了她从此与大晋闹翻,成为众人口中的佞臣,我也决不会妥协的。

只要她肯,只要她敢。

可满京的喧嚣入耳,红绸金钱遍地,竟不如她轻飘飘的一句,凉的透彻心扉。

屏风后,大殿前,是一身喜服的她亲口说,“愿意”。

轻飘飘的两个字,将我所有的抗争,化为无谓的泡影。

一切激愤,竟成了我一个人的师出无名。

也不知眼底的红,是血,还是她的喜。

娘亲说我天真,太天真。

成,就当是我天真执拗吧。

她走了,呆腻了京城的我索性也走了。

从军西北,一路稳扎稳打,拼升为将。

本以为就此一生,马革裹尸也是好的,可到底是没逃掉,皇家的猜忌。

娘亲,去了。

我说服父亲,动用一切人脉,包括父亲旧部,娘亲母族的兵权。

趁着月黑夜风高之际,夜围京都,为娘报仇,胜者为王。

登基后,坐上皇位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她带回来。

哪怕是冒着失去一切的风险,也要把她,带回来,带回我的身边来。

匆匆起兵,一鼓作气直奔大月氏。

趁着阎浚出兵天竺,城内少有把守之时,把她抢了回来。

朝朝啊,本来想着将你带回来,好生炫耀一些我的皇位,我的一切。

然后狠狠的唾弃你没有跟我在一起的决心。

可在看到你的一瞬间,心中怒火全熄。

毕竟你从来,从来就没有说过喜欢我。

这样的不被你喜欢的我,又有什么资格去记恨生气?

朝朝你知道,当我看到你面色苍白,呼吸微弱的躺在那里的时候,像是随时都会死去的时候。

我真是恨不得把阎浚抓过来大卸八块,五马分尸!

我捧在手心里的人啊,一丁点苦都舍不得让你吃,他却,他却把你,把你弄成那个样子。

呵退了内侍,小心翼翼的把你一路抱回宫内,轻手轻脚的放在床上,生怕惊动了你。

每日下了朝,第一件事就是去看你。

安排侍卫把手,任何人不得打扰你的休息。

可看着你一日一日的沉睡不醒,又好想上去拼命大吼一声,把你吓醒。

为了你,从不信佛的我甚至开了小佛堂。

每日供奉瓜果,诵经祈福,焚香祷告。

朝朝,只要你醒来,只要你能睁开眼看我,要我怎样都好。

一日,又一日,冬去春来,四时花开,仗都打了好几轮,沉睡的小姑娘,才堪堪醒来。

醒来后的朝朝啊,简直是我心中最想要的样子。

乖巧,听话。

不再是冷漠与疏离,而是满心满眼的信任与欢喜。

忘记了其他的无关人等,只知道我,只喜欢我,眼里也只有我。

美好的,像是注定会破碎的虚妄。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我们是交换过发结的啊,朝朝你还记得吗?

民间风俗里,你早就应该,是我的妻。

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就此挺住,为什么,你要记起来呢?

我承认,停了你的药的做法是有些小人,可我也只是,想你多陪我一会儿。

大概潜意识里,我是知道你要走的吧。

呵,明明这世上有这么多人,可朝朝你为什么,为什么偏偏跟他阎浚走了呢?

两次。

你放弃了我两次。

朝朝你,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纵然我算计了你的喜欢,也只不过是想用你来灭掉阎浚,一举拿下大月氏。

然后完成宏图大业的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啊。

其他那些妃子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会在宫里,做我心上唯一的妻。

可你还是要离开,无论我怎么恳求。

那些未说出来的哀求,暗藏在眼中的情意,你不看,不听,不想知道。

呵,我喜欢的小姑娘,还真是,绝情啊。

可我偏偏,要你留下!

一箭,再一箭。

直到大片大片的鲜血染红了眼底,才堪堪停住了手。

哈哈哈,居然是我,亲手杀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