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苗氏医馆,药香缥缈。
医馆里,只有苗大夫夫妇,独子苗长倾,还有一养子苗五味。
苗长倾一手执药杵,一手拖着腮,有一下没一下地捣着药材,一双媚眼百无聊赖地看着进出的病人。
苗氏医馆以药丸出名,所以苗长倾每日一捣药就是一整天,一手累了就换一手,一双眼睛也不闲着,盯着来往的病人自是发呆。
药童苗五味正在柜台后招呼着来买药的街坊,“大娘,这个药丸还是老规矩,一日两次,一次半粒,一日一粒就成。一小瓶的药丸,能吃上半月,半月之后这病症就能去了大半,好好将养着就成。”
“哎,五味每回说得都这般仔细,我可都记着呢。”大娘对于药童苗五味的仔细叮嘱十分受用,说完,还特意瞄了一眼苗长倾,一个只会捣药的苗长倾,心里默默地将二人对比了一番。心里忍不住又是一叹,要是五味是苗家夫妇的亲子就好了,也不愁后继无人。
大娘感慨着,摸出了半两银子。
苗五味一看半两银子就犯了难,抓耳挠腮的,“这原是68文,还是老规矩,街坊邻里舍了零头,算是65文,这半两银子一相减,是——是——多少来着……”
“四百三十五文——”苗长倾拖着长长的尾音,慵懒至极。
苗五味欢喜地眉毛都跳了跳,“师兄出口成算,是医馆里的头一人!”
大娘被噎了好大一口。
这一幕在医馆里算得上隔三差五地就能发生一回,偏偏苗氏医馆里的都是护短的,就是苗长倾日日托着腮不做事,苗家人都能变着法子地夸苗长倾,更何况最近几日苗长倾格外地勤奋,日日不停歇地捣着药!当真是勤奋地让人想哭上一哭!
可惜,苗长倾打定了主意要做个懒散的闲人。
或许是老天有眼,让她得以重生,且还是医馆的少当家,至少是吃穿不愁,这也足够她当个闲人了。前世,她一生好命,得祖师爷庇护,是个修道的好苗子。却被小人利用,难逃三弊五缺之命,最后还因为帮人逆天改命而尸骨无存。
一朝得以重生,苗长倾只想做一条咸鱼,一条可以不用翻身的咸鱼。
至于她一出生,就被当男儿养着。一来,苗氏医馆的苗大夫只有她这个独苗苗,为了堵住蠢蠢欲动的亲戚,不得已为之。二来,苗长倾早产体弱,刚一出生就是出气多进气少,得一有缘道长赐药,并赠言,只有当成男儿养着才能躲过命中此劫。
苗大夫夫妇俩求子多年,才得了一宝贝疙瘩,生怕有个万一,自是听从了道长的话,所以,苗长倾一直都是被当成男儿养的,十六年了,苗长倾早就忘了她本是女儿身,只想着安分地将这个少当家的当到老死。
只要医馆不倒,苗长倾的捣药事业就不会黄了。
天才亮,苗长倾一袭嫩绿色长衫,背着手,晃晃悠悠地出了巷子,拐了个弯儿就到了西市。
附近的街坊一见到那一抹绿色,就知道那是苗氏医馆的少当家出行。说来也怪,这苗氏医馆的少当家偏爱绿色的长衫,竹青、柳绿、葱绿、碧绿、豆绿,几乎每种颜色都有!
十六年下来,苗长倾都是一身绿衫,街坊邻里都已经习惯。
只苗长倾自己知道,她独爱绿色,是因为绿色象征福禄,取平安之意。
“牛大娘,给我下一碗云吞。胡嫂子,给我一个炊饼。”
苗长倾找了一张空桌子坐下,就扬声吆喝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