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三十二、入世(2 / 2)后江湖时代之小偷与大盗首页

事实证明,艺多真的不压身。

手里拿着赃物,田间地垄地奔走跳跃,即使长着翅膀的大鹅也无可奈何。

远远听到隐约有人在呼喝,当下更是不敢稍作停留,连续几个纵跃,就此遁去——不知自己这身迷彩冲锋衣的装扮,会不会给当地留下一个关于山精树怪的美丽传说。

人间烟火,衣食住行。

如实记录的话,紫萱姑娘来到本位面后,做的第一件事是——食,虽然稍微惨了点;第二件则就是——衣,是的,手段略嫌不那么美好,但解决的却是一个大问题——不被别人当作异类围观甚至捕获后拿去展览。

衣服的布料就是普通的棉布,不过很是细密厚实,做工也很精细,应该是一件比较上档次的衣服——当然跟绫罗绸缎没法比,但起码是下了很多工夫的。哎,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衣角处有细细地缝补痕迹,看得出,它的前主人是非常爱惜它的,看着那细密的针脚,不觉有些心酸,又有些愧疚,暗暗想到,若有朝一日当了王妃什么的,一定要百倍偿之。

而眼下当务之急要考虑的,就是住还是行的问题了。

如果不想露宿野外,那么就只有去行。

这个时代露宿野外,估计大熊猫都有可能碰得上。

嗯,那就行吧。

怎么行?

当然是,步行。

不然呢。

因为有了人烟,也就隐约有了路的模样。好在脚上的登山鞋还算轻便的那种,当下别别扭扭罩上刚到手的大衫,挽起发髻——好在是留的长发,撩起大长腿迈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