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四章 我知道他不行,但是我喜欢他(1 / 2)最豪横的走卒首页

秦思赋,这个人可以说是从小喊着金钥匙出生,作为大秦帝国的顶级官二代,他爹是手握三十万禁军的王爷秦重,他爹的兄弟秦仁是大秦帝国扛把子,一个人统治了大秦三十七年,现在他的堂兄弟又成为了秦国新的掌舵人。

想要将这样一个人干掉,还是在先皇刚刚驾崩,新皇刚刚登基的关键时刻,无异于痴人说梦。

可就算是这样,满愿意同样想出了两个几乎完美地让秦思赋从这个世界消失的办法,萧不二打从心里佩服,虽然其中一个计划和他想的差不多,不过马元义的计划则更加的完美。

当然,这也是因为马元义手中掌握有比萧不二更强大的情报力量,可以知道一些别人所不知道的信息。

......

京城,沐王府。

休养了好几个月,总算将身体养好的秦思赋前脚跨出大门,后脚一直跟着他的师爷立马开口道:“小王爷,这时候京城情况复杂,最好不要多生事!”

秦思赋淡淡一笑,身上的大红色丝绸长袍随风飘荡,“我知道,我爹每天都要说一遍,耳朵都要生出茧子来了,可是都已经憋了这么久了,再不出门我就要憋疯了。你们把心放肚子里,我晓得轻重的。”

师爷还待再说,秦思赋双眼一横,师爷立马闭嘴。

这秦思赋被称为京城四公子,一个是以为家里权势,一个则是因为为人略微有点放荡,就如同李锦常年来做的那样,秦思赋也喜欢流连烟花柳巷。

不过李锦因为从小父母不在身边,并不像表面上那么跋扈,对于该不该做的事更加有分寸。

秦思赋则不然,京城就是他的大本营。

秦思赋喜欢熬鹰斗狗,豢养门客,甚至放浪形骸的风花雪月,都没人会去指责他,最多也就是偶尔有几个穷疯了的御史想要打打沐王府的秋风,参一本秦思赋德行有亏。

不过秦重这方面颇为圆滑,对于言官每月都有惯例的分红,倒也没有人会特别的针对。

秦思赋不但喜欢未过门的小娘子,还喜欢成熟风韵的少妇,若是寻常人家的倒也罢了,以秦重的能量,普通百姓只能把怒火憋在心里。可他偏偏喜欢窃玉偷香的是大富人家的妻妾,一般妾室还好,士子们平常时候多有赠送的习惯。

可是正妻不一样,那是一个家族的脸面,儒士正妻不检点,整个家族都要蒙羞。

城外西山上的明云山庄,秦思赋看着朱红色的大门,邪魅一笑。

“汪家娘子,我来了!”

秦思赋迫不及待的跨入大门,就像是一只饿了几个月的恶犬。

跨过大门,抬眼便是一处山墙。上面有一句秦思赋亲自提上的诗:

“癫狂柳絮随风去,轻薄桃花逐水流!”

其中之乐趣,当然是秦思赋自己知晓。

这本就是他专门建立,用来幽会的场所,但也不会有外人进来。

穿过山墙,后面是一个小亭子,他日思夜想的美人儿正安静地坐在那儿,和他一样一样穿着大红色的薄纱长裙,就连头上的叉子都是红色。

藏在暗处的萧不二啧啧称奇,狗男女就连品味都是一样!

此处有秦思赋豢养的三个顶级门客时刻看守,一直随身的师爷也是三品金刚境的高手,秦思赋根本不会想到这里还会有其余人跟来。

这女子容貌倒是颇为艳丽,尤其是配上大红色的装束,给人一种高贵的气质,可惜了,萧不二在心中叹息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