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他十年。”
“我帮你。”
悦来客栈二楼,拐弯处的一间普通房。房内床上安睡一名俊逸男子,窗户边上站着两名窈窕女子。
稀松月光洒到房间,倒影着一个人像和一副骨架像。
乐轩从宽大白袖子中,摸出一把短匕首。“把它插入心脏,此匕首变成一个新的心脏。到时,宁晚风只爱你一人。”
“他会死吗?”连倩月拧起眉峰,一张白净脸上写满担忧。
乐轩转身入座,气定神闲。“不会。”
连倩月看向地面,一副骨架影子,心仍余悸。她慢慢相信一个事实:乐轩,她是活了三千年的白骨精!
乐轩不喜吃人作恶,唯一乐趣是帮助可怜人。
连倩月拿起匕首,照下自己的面孔。她很美,在木和城是数一数二的美人。家世略薄,是超越大部分百姓的。
她深爱着宁晚风十年。
直到一个月前,宁家向陆家提亲,为宁晚风订下婚事。
木和城的首富宁家,宁晚风排行第三,酷爱读书写字琴棋书画,是城里姑娘们争相追求的男子。
她打小就喜欢宁哥哥,算下来十年。
“别犹豫了!”乐轩冷冷地撇了她一眼。“再等下去,匕首失去效力,只能杀人,不能救人了!”
连倩月心一紧,抓紧匕首,移步到床头。
她半坐在床边,审视宁晚风俊俏面孔。
他面白,薄唇微粉,一双剑眉,高高的鼻梁,令她一见倾心。
乐轩见她又犯起花痴,走上前取走了匕首,凉凉道:“哼,我的匕首是有时效的。你这般虐待它,那大可不用它。”
说完,乐轩斜眼看她。“我看宁公子娶陆家姑娘吧!”
“不!!!!”
话音落下,连倩月抢走了匕首。她扭头冲到床边,将匕首稳稳的扎入宁晚风的胸口。
呲。耳畔传来一声扎破血肉的声音。
手,沾满了温热的黏黏糊糊的血液。
“乐轩?”连倩月惊恐地扭头,眼巴巴地乞求着乐轩。
乐轩走上前,手心聚集了一团白色的光球。白球融化了匕首,形成一颗活蹦乱跳的心脏。
乐轩将心脏扔进宁晚风的胸口,替换出破裂的心脏。
她暗暗将心脏藏于袖中。
若知晓后尘,连倩月肯会踩碎这口心!
“你刺他心脏时有什么感受?”
乐轩的手抚平了宁晚风胸口的伤痕,一切如初。
连倩月呆了许久。
她回顾了当时的心情,轻声道:“我向来食素,怜爱猫狗,长了一副柔弱的心肠。当我把匕首落在他胸口的第一秒,我无法下不去手。我想象不了我杀了他是什么情况。”
乐轩呵呵冷笑。
她双眼含笑,示意倩月继续说。
“他是我爱了十年的男子。”连倩月大口的喘息,似乎又想到那种恐惧感。“我下手的时候,几乎崩溃了。”
乐轩眼中的笑意越来越少。
连倩月吓得一缩,怯怯地说道:“若不换心,他将属于别人!我必须换心!!!”
乐轩恩了一声,见怪不怪。
“你是一个可怜的女孩子,苦苦暗恋一个男子十年。偏巧,他要娶的是你最好的朋友。我十分心疼这份暗恋的苦楚,故此帮你。”
连倩月连声感谢,小心翼翼的询问道:“他何时醒?”
乐轩站起身,走到门口,指着木板双叶门。
“关门那刻,宁公子立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