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的堂审不对外公开,没有了围观的街坊四邻,自然也就没了那些,入了耳朵让人心烦的“叽叽喳喳”和窃窃私语。相对来说,安静了太多。
梁县令手中偶尔响起一、两下的惊堂木,在闭了门的衙门里竟然响起了回声,显得整个大堂更加地空阔。
堂下跪着李金妹与江神棍在对质。
李金妹的屈辱、忿恨和隐忍随着泪水不断地喷涌而出。
那个江神棍却是比郑蘋萍预想到的还要更狡猾、更无耻!
就算是与李金妹人对人、面对面地当堂对质。他都能不但没有一点点的心虚,更是没有丝毫的愧疚、悔过之心,甚至还能睁着眼睛,面不改色地信口雌黄、一派胡言。那神情简直就是将今日的堂审都当成了过家家,更别提对大明律法的一丝一毫的畏惧!
在21世纪里,郑蘋萍也不是没有见过被告或者代理律师的答辩。时常也都是混淆了黑白,颠倒了是非!
但是今日这江神棍的诡辩,却简直是到了令郑蘋萍叹为观止的地步!已经到了无耻至极的地步!而且他竟然一直都是一副:“只要我不认罪,你们就永远都奈何不了我!”的神情。
李金妹说到江神棍交代她每一个的初一、十五,初二、十六都要去他家烧香拜拜,然后由他帮忙作法,每次作法完了,她也都会给他酬劳的,少则两、三两,多则五、六两的银子。
江神棍就辩称:李金妹是听闻他家里有尊神佛很是灵验,就一直都是自愿跑去他家拜拜的。至于那些她给自己的银两,却并非是什么酬劳,而是因为李金妹一直都爱慕自己,那些银两,是她私下给自己的体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