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领有马,千里征程,费不了多少脚程。郑合欢骑在马上,在城楼下看着高台上祭礼结束。
蒙恬收下官令印符,下城楼翻身上马,挥剑劈空,以示军民,即刻出发。
腿间轻夹马腹,马蹄慢行,队列行军。
郑合欢跟在蒙恬副手位置,身披轻甲,称得暗绯色长袍越发夺目。
开荒筑城,她一介女子随军并非押运物资,而是位列先锋。
换言之,凡是土匪、乱民作乱,要她冲在最前头。
去了北地,那是驰骋草原,跃过草原的匈奴部落。当年赵武灵王习胡服,强练三军骑射,仍保不住匈奴长久不犯,掠夺中原。
她郑合欢非当年李牧,做不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她做先锋,只能一剑一剑硬拼,斩杀来犯的匈奴人。
她唯有用性命杀出血路,当然在这条路上她很有可能会死。
出了京城阙门,她仍然活着。千里长途,她却要时刻警醒。
佩在腰上的无名,成了她新的影子。外头的广袤天地,只一人一剑应对一切险阻。
等在北地的人,认出剑,便也明白了剑主人的意思。
无名剑代主人出现,算是她给张良最后交代。
若是执念,斩断便可,残破了终会不要。若不是,别再爱了,也别恨她,忘了就好,好好活着。
剑她给了别人,他也别再守着剑穗。
谁叫她先辜负了,背弃了承诺,她喊不得半句冤枉,不甘心。
真正跟着出城的人,并非郑合欢。
事到如今,她终究选了留下冒险。
张良,还是被她弃了。
伤害了他太多次,但这应该是这一辈子最后一回。
日子很长,他会解脱。
时间久了,关于一个人的记忆总会渐渐模糊,直到再也想不起来她的眉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