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厚重的大手一页页地翻看着那本厚厚的影集,影集很厚,有他的照片却很少,因为他虽然喜欢拍照但并不喜欢自拍。影集里多是她的模样,他们的人生之旅。这半生辛酸苦楚,这半生坎坎坷坷,但这半生也同样坦坦荡荡,辉辉煌煌,从贫苦的山野小生到如今的功成身退,从自信到自卑、到彷徨、到颓废、到自省、到自立、到自强,他庆幸自己相信并坚持了心中那份美好,而且幸运的实现了心中那份美好,不仅仅是他自己,更有千千万万和他一样心怀美好的人,散是遍地沙,聚是满天星,去黑暗如白昼,不仅绚丽了自己而且温暖了世界。每每想到这些,他便不自主的凝视着影集首页那首他自提的小诗:
谁主沉浮
车马争锋将军役,风云变幻君王谋。
回眼秀锦山河美,点墨却是阵前兵。
这是他不屈的写照,也是他成功的满足。在这个宿命的时代,每个平凡人都在感叹着时代造英雄,自己生不逢时的时候;每个平凡人都在梦想着穿越回旧时代叱咤风云的时候;每个平凡人都幻想着偶遇王子公主,换身龙凤的时候,他这个平凡人默然造就了一个新的时代,这个时代人人为主,这个时代天地大同。
他叫林思,一个普普通通的山野小生,刚刚经历完2013年高考,但对他的家族而言,他确是不平凡的,因为在那样一个小山村,根正苗红的三代贫农家里,他是第一个大学生,虽然这个时代满地大学生,但在他家乡那个偏野小地,这无疑是一件很光耀的事。但就林思而言,他却比旁人显得平静许多,他知道自己本来可以考的更好,同时他也明白,即使考的再好,他也不会有什么过于高兴的心情,因为没人知道他失去了什么,也没人在乎,所有人都只觉得他自己应该是最开心的那一个人,只有他知道,这些东西一旦失去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所以他也克制着自己不去多想,合群地欢喜于这份“荣耀”里以麻痹自己,毕竟这份“荣耀”带给他很多很多,2013年7月他有了自己第一部手机;有了自己的零花钱,真真正正名正言顺的零花钱,自打上学开始到如今,他终于可以心安理得的买一件除自己生活所需以外,心中所喜欢的东西,虽然以往每个月都有一定的生活费,但他知道那意味着什么,他没有资格拿那些钱去做任何自私的事情,哪怕是早上买一个夹菜饼都是奢侈,也因此,他是所有人眼中的好孩子。他知道自己做的是正确的,但他却深恨着自己,因为这份懂事和乖巧,他失去了他永远不想失去的东西,他想过反抗,但他没有理由,因为他知道所做的所有选择都是正确的,包括选择失去,因为这样除了他,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美好的,而他一旦反抗了,包括他及所有的一切就都不美好了,他知道这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问题,这是一个他不敢描述的无形的问题,它虽然无形,却禁锢着无数中华儿女,强大到让他窒息,不可触及。此刻的他只能承受,因为他知道,像他这样的人千千万万,同时比他有能力的人也是千千万万,他们都在承受,所以还轮不到自己去做任何事。所以他不再多想,而是用那份零花钱给自己买了一副耳机,20块钱,母亲看到耳机时,想问什么又止住了,只是冲他一笑,那份笑没那么复杂,却也包含了很多,他也就借势没说什么。他是一个安静的人,他喜欢上了音乐,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单曲循环的,是王力宏的《依然爱你》;于此同时他也有了父母行动和言语上更多的关爱和尊重,虽然表达的笨拙和僵硬,但这无疑是让他惊喜的,同时也让他感觉到在父母眼中,自己已经是个大人了。
由于是林思有生以来第一次出远门,父亲说送他。他知道自己一个人是可以的,反而更加方便,但他没有反对父亲,一是父亲在他心中是绝对威严的,二是他也很享受父亲的关怀,这是有生以来父亲第一次陪他做一件事情。同行的是自己初中很要好的同学王文旭,王文旭和自己一样大,却比自己长得憨厚了许多,相别三年,相貌变化不大,头上却已经有了不少的白发,一眼望去,脑子里就刻下了三个字“老实人”。同样是父亲陪送,一切是那样的相似,和谐。唯一不同的是,林思没有王文旭笑的那样单纯,林思虽然笑着,眼神却在窗外不知多遥远的地方。
“我去给你泡个方便面吧,你饿不饿?”林父笑着问道。
“文旭吃不吃,我去给你泡?”没等发呆的林思缓过神来,王文旭的父亲也同样问着自己的儿子。
“不饿,饿了我自己会去泡的”林思回到,王文旭和林思一样做了类似的回答。
“热水和厕所在车厢两头”林父追述到。
“人家娃娃知道的,人家是大学生了,你以为人家和我们一样,大字不识几个,离了家连厕所也找不到”王父笑着拍打林父的肩膀说道,
“就是就是”林父随述到,两人脸上不是对自己没文化的尴尬,却是真真切切的喜悦。
林思只是低头一笑,此刻他才发现,父亲内心深处依然觉得自己是个小孩子。虽然自打初中开始,就是自己一个人租房子,做饭,生活,但出远门还是第一次,而且还是那么远,普通火车30多个小时的坐铺可是让他一生难忘的,完完全全冲垮了他第一次坐火车以及跳出大山所建立起来的欣喜,同时他也发现,自己初中三年的同窗好友,当初的无话不谈,如今考入同一所大学,却除了一两句寒暄,其他一句话也没有,反而是刚认识的两位父亲相谈盛欢,看了一眼盯着手机欢笑的王文旭,林思又望向了车窗外,心里却是一种莫名的滋味。
“XXX大学的同学请往这边来!”
随着接车学长们的呼喊,林思一行人到了车站坐上了去学校的大巴。到校后,一行人分开了,各自去了自己的寝室收拾报到。相约之后在校门口相聚。
林思选的专业是农业机械,王文旭选的是生命科学,不管是不是自己的选择,至少王文旭的专业听上去要比林思的高大上很多,而林思却完完全全是他自己的决定,没人给他指导,在他当时的圈子里,也没人能给他指导,唯一能给他帮助的是那本看完完全找不到北的报考指南。他之所以选那个专业是因为他的分数能报考的最好的学校就是录取他的学校,而他所能了解到的这个学校最有名的专业就是他报考的这个专业,和什么就业啊,个人喜好啊没有一点关系,而且那时的他没那么幸运,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想要做什么,将来要成为什么。根据现有的资源,做最好的选择,林思无疑做的是极好的,毕竟对于那个在别人牵手花前月下的年纪,他却刷了三遍《三国演义》的怪人,他但他获取信息的能力真的太渺小了,这个世界有太多太多的东西是他所不了解的,以至于这个当时他以为最优的选择对他的未来造成多大的影响也是他无法想象的,此是后话,表过不提。
“人家这学校好大啊,真的好大!”林父环视着周围的一切,不由得感叹着,心中的一切美好都凝聚在这一个“大”字上。
“嗯。”林思简单的回答着,但他心中的惊喜和感慨却和林父一样。这就是他未来四年要生活的地方,一个简简单单的角落就能媲美他的高中,他们市最好的高中,楼比那儿高,人比那儿多,却全然没有那种压迫感,一切是那么的轻松,舒适。一路上林荫环绕,柳絮飘飘,隐约显现着各种风格的教学楼,路旁还有一处偏野小地却是最具风韵的所在,没有巍峨的大楼,没有标志性的建筑,却是一片小田野,田野四周围种各种花草,中心却是各种农作物,小径两旁摆有旧时期的磨盘,犁具等,却是那样的精致,别有一番雅韵,好一个田园诗境,全然没有自己家农田给人的劳累,辛苦的感觉,伴着花颜麦香,林思一时恍惚,感觉自己仿佛就是陶渊明,有种莫名的亲切感涌上心头。“五谷园”。好名字!林思看着小园名字不禁暗自心喜,自己来对了地方。
伴随一路的观赏,很快就已经到了寝室楼下。
“到了?”林父看着三栋高大的寝室楼问道,不等林思回答,便又自言自语的说道“好啊!”眼里满是欢喜。
“嗯”林思还是简单的回答着,他想要和父亲有更多的交流,但每每的尴尬总是让他无所是从,更多的是一句简单的应答,此时此景能完美的解释一个词“相敬如宾”。
林父也不多说什么,在这一点上,他似乎能完全理解林思,这或许就是男人之间的感情交流,一切都在不言中。
打开寝室门,对面便是大窗,很亮堂,刚刷的粉白,显得整个房子特别干净,左右两旁是7张高低床,也预示着林思将有6个室友,中间放着一张大长桌,这个空间对7个人而言有点紧巴,但此时林思父子没有想那么多,能想到的只有开心,比起自家的土房农院,虽然简洁确也要精致一些。
“你好,我叫安先明,是你的室友,叔叔好!”一个很精干的小伙说道,这是林思见到的第一个室友,脸有点方,但菱角分明,浑身有点消瘦,但整个人却收拾的很干净,很有精神气,给人很有灵气的感觉,就像是满大街都是长辫子游魂飘荡的时候,他是里面短发油头西装革履的那个。应该是个城里娃,林思想着。
“你好,这是我家娃,叫林思”没等林思开口,林父笑着回应到。
安先明听完却是一脸尴尬,却又不失礼貌的陪笑着,不是那种对大人的敷衍,却是一种教养。林思心喜,这人将是一个不错的室友。林父突然也察觉到了尴尬,口边接着的话又收了回去,看着林思,眼神一闪,便转向其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