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位,谁来?”
平坦的晒谷场里,一个穿着贴身灰色劲服,浑身都是肌肉的中年汉子一脸倨傲的道:“还有谁想要粮食的?赶紧出来,别让少领主等急了。”
“我来。”
随着一声略显稚嫩的嗓音响起,只见一个身材瘦弱,脸上还残留着碳灰,年约十三四的少年快步走出了人群。
少年一出场,四下围观的人群里立马响起了一片议论声:
“那不是李铁匠的儿子李铮吗?他怎么今天又来了?”
“肯定是家里没饭吃了呗!可怜啊,这世道想活下去真不容易。”
“还不是最近铁矿涨价闹得,唉,连铁匠家都吃不饱饭,更别提其他人家了,也不知道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噤声!你们不想挨鞭子的话就赶紧给我闭嘴……”
伴随着身后的议论声,李铮已经走到了场地中央。他暗暗吸了一口气,抬头望着不远处高坐在马上的华服少年。那是一个比他大了三四岁的年轻男子,名叫姬乐,是他脚下这片土地的少主人。
和李铮面黄肌瘦,衣不遮体的窘态相比,姬乐皮肤白皙,脸颊饱满,身板壮实,一看就是生活在优渥之家,没有遭受过风吹日晒和饥饿之苦。
他穿着蓝色的骑士服,左边胸口绣着一匹人立而起的白色天马,那是姬家的家族徽章。在中州,只有贵族,才有家族徽章,而在兴国,只有拥有王室血脉的贵族,才可以用天马作为自己的家族徽章。姬家,显然是拥有王室血脉的顶尖贵族。
“又是你?”端坐在马上的姬乐显然还记得李铮,他白玉一般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前天才挨了我一枪,今天又来,不要命了么?”
李铮微微低下了头,在飞马国,直视贵族可是重罪,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平静:“能陪少领主练功是小的的荣幸。”
“呵呵”姬乐淡淡一笑,显然没把李铮这句恭维话当一回事,不过他还是对垂手侍立在身后的侍卫道:“给他一套护具,毕竟是我领下子民,要是死了,岂不是少了一个堪用的劳动力。”
“遵命,少领主。”
李铮接过侍卫扔给自己的护具,这是用蛮牛皮和黑蛇藤制成,轻便却不失坚韧,它在防御上,虽然比不了铁制的盔甲,却足以抵挡训练用的木制刀枪。
但是,眼下不是你来我往的搏击训练,而是模拟骑士冲锋的实战训练。
在中州,三岁小孩都知道,再好的护具,也无法抵挡住骑兵的冲击力,更何况,对面的骑兵所骑乘的马可不是普通的战马,而是身高两米,重达一吨,最高时速80公里每小时的天马。一匹成年天马,配上全副装具的骑士,在它全速冲锋的时候,其巨大的冲击力,别说是人,就连城墙都能洞穿。
也正是凭借着如此优秀的神兽,100年前,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部落迅速崛起于中州大陆东北部的白山黑水之间,并在短短几十年时间里,打下了偌大一片疆域,建立了令中州各国都不敢小觑的天马王国。
所以这种一枪换十斤粮的游戏,只有实在活不下去的人才会陪黑铁堡的少领主玩。
见李铮开始穿戴护具,姬乐接过侍卫递上来的长枪。这是一把长4米,粗6厘米的木枪,枪身由木质较为疏松的白草木削制而成。这种木头,质地松脆,稍微一用力,便会断裂,如果撞到人体,会迅速断裂成碎片。它的这种特性,拿来做建材显然是毫无用处,但是用来做骑士训练用的长枪,却再合适不过。因为它一碰即断的特性既能减少对中枪者的冲击力,也能大大减少对持枪骑士手臂的反作用力,对训练的双方都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不过再脆的木枪也是枪,加成了天马骑士那巨大的冲击力之后,即使是一碰即断,也能在枪尖接触人体的那一瞬间,给陪练的人带来巨大的伤害。一枪断骨那是常态,万一运气不好,枪头戳到眼睛或者咽喉等人体薄弱的要害部位,瞬间丧命也不无可能。
因此,这种危险的训练,一般的小贵族都玩不起,因为领地平民有限,要是都练枪练死了,没人种田,那岂不要饿肚子。
但是作为黑铁堡少领主的姬乐不一样。作为顶尖贵族,黑铁堡领地广袤,不但有良田万顷,佃民数万,还有一座年产量达百万斤的铁矿,依靠收租和贩卖铁器,黑铁堡积累了大量财富,所以姬乐可以随意的拿粮食来让食不果腹的平民自愿来做他练习骑术的活靶子。
李铮显然就是这样的活靶子。他默默的穿上比他身体大了两号的护具,然后对几十米外的姬乐弯了弯腰。
“要开始了!”
场外围观的平民们开始骚动起来,有人兴奋,有人惋惜,但更多的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看热闹心态。
在这个晒谷场里,每年都会有一两个倒霉蛋被姬家的贵族们用骑枪戳穿了喉咙或者眼珠,但是为了吃饱饭,每天依旧会有人来这里当做贵族们训练用的活靶子。这种用粮食换性命的交易,在中州,已经延续了几百年,却从没人觉得不对。因为在这个世界,平民天生便是如此低贱。
见李铮向自己行礼,姬乐举起骑枪,遥遥一指他的胸口道:“前天你一枪就被我戳倒,希望这次,你能坚持的久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