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该某家发威了吧(1 / 2)天上掉下个林书生首页

半月后。

银丰县城,东四胡同。

这条胡同里虽然只居住着两户人家,却在整座银丰县城里都赫赫有名。

其中一座为县衙二老爷孙县丞的府宅,另一座是县衙四老爷王典史的宅子,两家比邻而居已有数年,所以孙县丞常唤王典史一声“隔壁老王”,确实当得上实至名归。

说到隔壁老王,不免要多废些笔墨了。

王典史本名王哲,原来是个外乡人,后经吏部栓选才到了银丰县为官。

典史这个官帽在大明官僚制度里,位列从九品之后,属于无品阶的小官职,即“未入流”,但那也算是半步踏入了官场之内,一般只要在任熬满九年,考评中等,就可以有晋升为“流官”的机会,最差的也能混个从九品的官职。

谁曾想这老王的官运竟十分的浅薄,在位已有十几个年头,却一直还是原地踏步走,别说升迁了,就连平调的机会都没得一个,硬生生从一个年轻小伙熬成了如今这般胡子拉碴的壮年,头顶上依然还戴着这顶不入流的典史帽子。

其实,这也怨不得他的运道差,吏部三年一考绩,六年再考,九年考满,他每次的考评都是一个“不称职”,若非他暗地里悄悄使了些银钱上下打点,只怕这典史的官位都难保得住,怎么可能还会让他升迁呢。

老王并未因此自暴自弃,他将这十几年的碌碌无为,全都归咎于在这银丰县中没有通天的大案让他施展抱负。

好在天意垂怜,就在半月之前,朝廷下旨查抄王世兴老宅时,发生了一桩圣旨遗失案,这可绝绝对对的算是一桩百年难遇的通天大案了吧。

老王当场意气风发,豪情万丈:这下,总该到了某家大显神威的机会了吧。

然后……

就如看官们所看到的那般,就再也没有然后了……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还未开始就已经结束了的悲剧。

圣旨遗失案顺利告破后,整座银丰县衙上到知县下到六房司吏,皆大欢喜,只有老王一人如霜打了的茄子一般萎靡不振了起来,他感觉他的满腔热血和抱负还没来得及释放,就被那个叫林寿的秀才给强行扼杀在了摇篮中。

他感觉很颓废,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

以前他下值后还会去百花楼中玩上一玩,现在也没有了那个闲情逸致,一个人躲在家中小院暗自神伤,自饮自酌,每日喝至半夜才会醺醺而睡。

老王在这银丰县除了相识一些地痞流氓外,就再也没有一个有雅致的知己朋友了,所以他心中的忧伤无人能帮他排解,只能将之寄情与酒水之中,一解他心头之苦。

桌上其实并无好菜,就像今日,只有一碟水煮豆子,他却也能自斟自酌的喝得迷迷糊糊,喝至酣处不时还破口大骂几声。

醉酒后的老王,有点像得了疯病的土狗,双眼通红,气喘如牛,全身大汗淋漓,拉扯开胸襟上的衣衫,能看到胸脯上还长着一块黑乎乎的护心毛,很是彪悍。

“他妈的,那圣旨遗失案明明都是某家的功劳,偏偏被那毛都没长齐的小子给夺了去,天道不公啊!可恨那赵有德还有那没卵子的狗东西,都向着那死小子,偌大的一笔功劳,愣生生没有某家一点,若非某家当初在墙角下寻到了那一方脚印,那件窃案哪里能那般容易就破得了?若论首功,当某家才对!”

骂到兴处,他手中的酒壶都被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啪”的一声摔得稀碎,吓得厢房内的婆娘都忍不住打着寒颤。

“酒呢,再拿酒来,臭婆娘,你死哪去了!”

老王的怒吼声好似要将这屋顶给掀起来。

屋里的婆娘赶紧又拿出来一个新的酒壶,小心翼翼地放在桌边,她俊美的脸上却有一些淤青,这是被老王酒醉后不小心打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