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陈枫从睡梦中醒来,他首先摸了摸布袋里的银子,沉甸甸的银子让他感到踏实。
随后,他开始考虑今后的路。
“现在是崇祯三年,也就是说,最多再有十四年,大明王朝就彻底完蛋了。”
“做生意?不行,乱世之中没有强大靠山的生意人就是任人宰割的肥羊。”
读书更是不靠谱,大明王朝都要完蛋了,读书去考清朝的状元吗?
陈枫皱着眉头想了半天,最后,一个大胆的想法从他心底冒了出来,并且疯狂的滋长,压都压不住。
“要不,做个土匪吧!”
想到这,陈枫激动了起来,当个土匪,占山为王,大口喝酒,大块吃肉,逍遥自在。
眼下,现在的大明王朝,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对抗清兵上,对下面的掌控弱到了极点。
否则的话,李自成之类的人也没有机会坐大,甚至最终攻入京城。
只要给他时间发展,到时候有人有钱粮,就算清兵入关,只要他不死磕,往大山里一钻,没有飞机大炮的情况下,清兵也拿他没办法。
陈枫越想越觉得靠谱,他可不想受清廷管辖,给他们下跪,还得留鞭子。
陈枫走出了破庙,看着眼前的群山,心中升起了豪情万丈。
“只要有钱粮,这一片,都可以是我的地盘了!”
当然,饭得一口一口的吃,现在就竖起大旗是找死。先猥琐发育才是王道。
他再次把目标放在了黄家庄,如果能把黄淮仁的宝库和粮仓里的粮食抢过来,养百十号人是绝对足够了。
想到这,陈枫把目光再次看向了黄家庄的方向,好像在看一只巨大的肥羊。
说干就干,陈枫开始谋划怎么成为一个合格的土匪。
“眼下当务之急是招揽合适的人手,年龄最好不要太大,年龄大不好管。”
“有人手之后就修建一个易守难攻的山寨,再种上粮食,积蓄足够的实力之后,就去把黄家庄给端了,狠狠的赚一笔,然后招揽更多的人手,扩大地盘。”
陈枫是个很果断的人,打定主意之后,立刻带上银子,离开了破庙,下山去招揽人手。
离黄家庄十里的地方,有一个小城镇,名为蓝花镇,镇上有墟市,逢阴历每月三、八日开市,附近村民大多去那里卖东西,或者找活干。
今天正是三月十八,是蓝花镇开市的日子。
一个时辰之后,陈枫出现在蓝花镇上,然而,想象中热闹的场面并没有出现,摆摊的人并不多,买东西的人就更少了,一片萧瑟。
陈枫心情有些沉重,这些人一个个面黄肌瘦,显然很久没吃过饱饭了,这绝对不是盛世该有的景象,明朝的衰亡,已经开始显现了。
他走过一条街,意外发现一个聚集了很多人的地方,那就是粮铺,有几十个人,背着布袋排队买米。
“什么,又涨价了?两百文钱一斗米,你们怎么不去抢!”
排在最前面一个中年汉子,情绪失控的大喊,他手里只有半贯钱,还是存了许久的积蓄,现在却只够买两斗米。
店铺的伙计瞪了他一眼,道:“喊什么,喊什么?你去打听打听,现在哪里都是这个价,嫌贵就滚,不要挡着后面的人买米。”
陈枫闻言也是吃了一惊,一斗米卖两百文钱,按十斗米一石算,也就是说,一石米卖两贯,换成银子的话,就是二两银子。
在这个时代,普通百姓手里基本没有余钱,甚至余粮也没有,又要交沉重的赋税,服劳役,活的本来艰难,家里常备有几两银子的,已经算富户。
现在,一石米居然卖二两银子,普通的百姓怎么可能吃得起,加上这几年连年大灾,庄稼收成极差,这是把普通人往死路上逼啊。
中年汉子最终还是买了米,他抱着两斗米失声痛哭,眼中满是绝望,吃完这两斗米以后该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