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叶北这是在践行至理名言罢了。
何罪之有呢?
不但没有罪过,叶北反而觉得这是在珍惜生活。
每天就知道打打杀杀的,或者就只有一味的做生意、权衡利弊,这样的人生,也未免太过无趣了。
他不要!
他要做一个有意思,还要与众不同的人。
吃早餐!
我管你有多少人排队,没看见你们叶掌柜现在刚刚起床吗。他现在要去吃饭,看看有谁敢拉着他。
哗啦……
人群之中裂开一道“口子”。叶北顺顺利利的走了出去。
走在小镇的清晨里,夹着早上起来的潮湿的空气,叶北觉得人生过的很美好。
昨天就说过了,叶北最喜欢昏黄。
那只不过是其一罢了,叶北他还喜欢清晨。
那种大多数人都还没有起来的时候,世界一片祥和安静,只有大自然和他自己。
那样的世界才是清静的、美好的。
现在虽然是新的一天的开始,但是小镇子上已经陆陆续续的有好多人。
不得不说,这个小镇子上的人还真的是勤奋耐劳,这么一大早就起来开始忙碌了。
叶北突然觉得很幸福,
也只有这样的生活,才是他所向往的。
每天都忙忙碌碌,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无关乎名利,无关乎得失,只是因为喜欢,喜欢这样的琐碎而忙碌的生活而已。
果然,勤劳的人们是幸福的。
叶北喜欢这个小镇子,这个小镇子上有一种家的味道。
就像是以前在蓝星一样,那样的亲切而真实……
对,就是真实!
能够亲切的感受到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
只有这样的生活,才是美好的。
至少,叶北他本人是这样认为的。
叶北一边慢悠悠的走着,一边放眼望去,看看挨家挨户早上都有什么好吃的美味。
“烧鸡喽~~~卖烧鸡喽——”
还是昨天的哪家烧鸡铺子,听说烧鸡做的不错,但是,大早上的,叶北不想吃太过油腻的东西。
“卖馍馍喽……卖馍馍喽——”
叶北听着熟悉的叫喊声,好像一切都回到了从前。
以前,蓝星,他喜欢姥姥做的馍馍。说起馍馍,大家有的甚至不知道它是什么。
其实,它只是馒头的另外一种叫法而已。
叶北的姥爷姥姥家,哪里就叫做馍馍,而父亲母亲哪里,叫做馒头。
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习俗,也正是这样的习俗让这些普通而又平凡的生活更加美好。
现在回想起来,还真的是有点怀念啊。
蓝星上的人类,究竟去了哪里?
是死是活?这些他都一无所知。
听着叫卖声,叶北突然知道今天应该卖什么了。
馒头,对,今天就卖馒头。
回忆的忧伤和现实深切的感受,让叶北知道,此时此刻,他过的才是真正的生活。
以前的一切,都回不去了。
不过,他必须要弄清楚蓝星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老板,给我来两个馒头。”
“好的,小伙子啊,我告诉你啊,我们这里的馒头可好吃了。我今天已经四十五岁了,我从小就是吃馒头长大的,我们家的馒头,保准你吃多久都不会腻的。”
“给,小伙子,这是你的两个馒头。”
叶北接过冒着腾腾热气的馒头:“老板,多少钱?”
“哦,一块灵石。”
叶北拿出一块灵石,交给了老板。
“欢迎下次光临啊。”
“好的,老板,我先走了。”
“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