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二月底的天气,已经很热,下午在南向的宿舍,穿短袖才能稍微凉爽一些。
唐战却将自己捂在被窝里,嚎啕大哭,声嘶力竭。
所有的自尊心和那么一丝骄傲都被哭的支离破碎......
他开始质疑自己到底应不应该打篮球,自己到底行不行?
在镇里面,身边的小伙伴和同龄的少年没有能赢过他的,不管多少,他觉得自己好歹是有那么一丝优势和天赋的,这是属于他的骄傲。
有人速度快,他比这人壮一点。有人个头高,他比这人快一点。有人投篮准,他比这人臂展长一些。有人又高又壮又快,他比那人准一些。
自从学会拍球开始,他就爱死了这个八块皮一个眼的东西,每天汗流浃背像一个花脸泥人一般的回到家,即使被母亲毒打一顿,也没有想过扔掉篮球。
他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是喜欢荷尔蒙和汗水在空中碰撞的声音,是运动后多巴胺分泌的畅快,是赢了别人后的仰头傲娇,还是声声不息悦耳动听的球场呐喊?
说不清,都不是,或者都是。
他喜欢镇里组织的篮球比赛,每场必看。
他喜欢电视上国家篮球队称霸亚洲的每一场比赛;畅想争分夺秒三分线外绝杀斯洛文尼亚的那个人是自己;徜徉进血脉喷张的篮球至高殿堂-NBA,展现自己无与伦比的天赋;他幻想自己似心目中的偶像科比布莱恩特那样成为篮坛传奇,他期待征服一个个对手变成寂寞如雪的高手。
于是他叔叔把狂热的他带进了这所位于天河长兴路的体校,然后......他的骄傲开始如冬天冻坏了的脸蛋一样皴裂。
这里的人都比他厉害,有人身高两米,臂展两米一;有人垂直弹跳1米,双手扣篮不在话下;有人百米十一秒,自己根本追不上;有人比赛,场场三分命中7个以上。
而他所谓的天赋,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