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肩上的绸带已经少去了一条,不得不说,这坏小子的身手确实是不凡,能在他的眼皮子地下把绸带偷走。
陆小凤看了眼身旁笑到岔气的凌默,低声骂道:“你笑什么笑,该走了。”
收敛起笑意,两人继续前行,突然路过了一片的酒楼饭铺,锅勺碰撞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再加上无比诱人的食物香味,也是勾引起了两个人肚子之中的馋虫。
“来一大碗红烧鱼翅,一只烤鸭,三斤薄饼,外加三斤竹叶青,四样下酒菜。”陆小凤和凌默到中午还没有吃饭,于是他们找了家最近的饭馆,找了张最近的桌子,和饿死鬼投胎一样,一坐下来就点了七八道菜。
等了片刻之后,七八样菜都还没上齐,从外头却是进来了七八个人,为首的一人已至中年,两鬓有些斑白,但是穿着却是极其华贵,而且气质不凡。
他腰间那一条镶满了珠宝的玉带就已经是价格不凡,中心的一颗比龙眼更大的明珠更是世间少有的珍品。
而这腰带上悬着的一把剑,却是要比白玉腰带还要值钱上十倍百倍。
在他的身后,有这几个侍卫,还有两名青年,穿着上也是一个比一个华贵,各个都是傲气不凡。而他们的身手也是极其轻灵,步伐之间都能够看出这些都可以算作是江湖之上的一把好手。
这些人一进来,就坐了最大的一张桌子,而那中年人还在不经意间瞟了陆小凤一眼,然后便附在身旁一个少年的耳边说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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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默自然不认识这些人,陆小凤也不认识,但是他认识这柄剑。
这柄剑有着黑鱼皮制成的剑鞘,白金凝练的吞口,形式仿古而怪异,在鲜红的剑穗上,还系着个由上等白玉雕成的双鱼。
这柄剑在江湖之中也是赫赫有名、乃是剑中的极品,而认识这柄剑的人,也一定会知道剑的主人是谁。
江南虎丘,双鱼塘,长乐山庄的主人,“太平剑客”——司马紫衣!
“金南宫,银欧阳,玉司马”
这是江湖之中流传已久的一句老话,说的就是在天下扬名已久的三大武林世家。
自古以玉为贵,司马家的长乐山庄无疑是其中最富贵的了。而司马紫衣除了研习了家传的武功外,还是昔年“铁剑先生”的唯一衣钵弟子。他长相英俊非凡,更是文武双全,再加上显赫的家世,在十七岁那年就已经名传天下。
现在的他虽已人到中年,但是脸上的英俊和傲气却丝毫不减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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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终于上来了,凌默和陆小凤已经是饿的不行,而起他们知道不多久麻烦恐怕就要来了,所以急忙用大块的鱼翅和鸭肉塞满了自己的嘴巴。
一个紫衣少年走了过来,问道:“你就是陆小凤?”
陆小凤说不了话,只能点了点头。
紫衣少年道:“在下胡青,来自姑苏虎丘,双鱼塘,长乐山庄,那边坐着的就是家师,阁下想必也已知道。”
陆小凤又点了点头。
胡青又继续说道:“明人面前不说暗话,家师特地叫我来借阁下肩膀上的几条缎带一用,然后可以请阁下过去一同用酒。”
这次陆小凤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而是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嘴巴,他嘴里的鱼翅还没有咽下去,自然也没办法开口。
胡青皱起了眉头,虽然心中很不耐烦,但现在却又不能发脾气,他眯起眼睛看着凌默和陆小凤,直到他们吞下了嘴里的肉,才又问道:“阁下现在就请将缎带交给我把?若是阁下自己还想留下来一条去紫禁城,倒也无妨。”
他的语气极为轻松,可是其中又夹杂着不加掩饰的傲气,像他这样出身名门世家的弟子,似乎认为既然过来亲自开了口,就已经是给陆小凤极大的面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