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是你看上她了。”
“我已经找她拍过照了,成图效果不错,她又是博主,粉丝多,也能为公司打免费的广告,重要的是,我还真看上她了。”
“真的假的?”贺司渊有些不可置信。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枫林是较极端的一个人,他喜欢看香炉生青烟,闻泥土裹落花,家中的一盏茶杯,一副挂画,一样摆件,一只碗……都极为讲究。他每天五点半起床做朝食,先将长面包切开,泡在蛋液中放入锅中煎,再烤两根香肠,将青菜放入烧开盐水里煮一遍捞出,切成小份加盐与麻油搅拌好装盘,他清晨都会喝些小酒……有空的时候,再自己染一些棉球或是布料,剪裁一套衣服,看一会儿书。生活很简单,小简单就是小快乐,买到自己喜欢的陶锅,蒸好的米饭翻匀,逗一逗猫,他都很满足,当然,这种满足,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他既会享受生活,也懂得如何将工作与生活隔离开,作为商人的他,不可能像神仙般脱俗,没有人能够独立的成为一座孤岛,在与人打交道的同时,他保持着自己足够的本心,也足够积极,与他相处久的人,自然会知道,他的极端,是如何体现。或静、或动,让人很难相信在舞台上的文雅,远离舞台后,又是多么孩子气。
当一个人有足够的阅历之后,就会拥有某种本事,比如察言观色之后,贺司渊知道枫林不是在开玩笑,枫林的眼神,就像是盯着自己的猎物般,不是为了自己饱腹,而是为了得到她,让她留在他身边。
“你怎么喜欢她喜欢的莫名其妙?时间,地点,都不对。”贺司渊与枫林算是故交,贺司渊喜欢枫林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枫林做事不拖沓,与枫林合作,刚好符合贺司渊办事的设定。枫林在感情上,如同一张白纸,在贺司渊认识枫林之前,枫林提起过他谈过一个女朋友,两人很甜蜜,但意外总是嫉妒甜蜜,他的女朋友身故,枫林花了很长的时间来接受这个事实,所以就没再谈恋爱。可现在,枫林忽然说看上了白兮,贺司渊,有点儿接受无能。像枫林这么痴情的人,喜欢上一个人,怎么这么仓促?
“你这话可不对,谁规定喜欢一个人就要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了?前几次见到白兮,我那是在试探她,因为我在克制,我对白兮,可是一见钟情好不好,否则,我也不会带她去看喜服。你这样的人,根本不能理解什么叫一见钟情,一见倾心,一见到她,就想娶她的那种冲动,永远也不会发生在你身上。”
“都多大的人了,还做梦般的相信这些,也就只有你这种人才会这么‘浪漫’。”枫林出生于歌舞伎世家,是实打实的贵公子,除了受过学习上的苦,就是娇生惯养长大的人,由于他坚持要自己干出一份事业,家里人也依了他,要是没发展好,那他就得回去继承家产家业,到时候,也绝对没有现在这么自由。成年人的世界里,交朋友也戴有色眼镜,物以类聚肯定是有道理的,有钱人跟有钱人玩,好看的人跟好看的人玩……
枫林看见白兮看向他们,他对她微笑,继续跟贺司渊说:“我这叫秉持一颗真心,你这样的老顽固,根本就不懂。要么不爱,要么,就好好去爱,别今天是这个女人,明天是那个女人,烂桃花一大堆,却没有一个是自己愿意交托未来,青丝到白头的人。”
枫林这话说的不动听,甚至还有些嘲讽的意味,敢当面骂贺司渊是老顽固,这么批评他的,可能也就只有枫林了。
“那你就继续保持你的这种思想,我也继续我的行事作风,咱们谁也别管着谁。还有,你刚才说带白兮看喜服是怎么一回事?你是指你店里的那套嫁衣吗?”贺司渊记得枫林的店里单独拿出一间屋存放了一件新娘服,那么好的地段,那么贵的租金,枫林也真是够奢侈,将那新娘服宝贝的不得了,完全是当做收藏品收藏的。枫林曾经也说过,那件喜服是刻意为他的女人准备的,意思不就是,他把白兮当做是他的女人,所以才带白兮进那屋的了。
“对啊。”枫林点头。
贺司渊摇头,离谱!
枫林补充:“那喜服是有名字的,叫——锦銮。”
“什么时候取的?”贺司渊先想到的是痉挛。
“刚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