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
几声不知名鸟类的聒叫声从远处传来,遮天蔽日的树冠,宣誓着这片地方的原始与粗犷,哪怕是现代最接近原始的亚马逊流域的植被,都无法与这里相提并论。
这片一眼望不到头的原始森林,丝毫没有现代文明的遗迹,这里生存的动植物种类繁多,而且这些动植物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那就是相较与现代人认知中的体型,要大上个两三倍。
可以肯定,随便从地球上拉来一个人,都不会认为这个地方是他祖祖辈辈生活的星球,事实也的确如此,这里是一片未知的地域。
在这片未知的森林里,无时无刻不上演着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一只长相类似兔子的动物正在耸动着鼻子,三瓣嘴快速的咀嚼地上的青草植被时,丝毫没有发觉在丛林的不远处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它。
今天是个好日子,最起码在大兔子想来的确如此,难得一连几天的暴雨过后,丛林里的青草经过雨水的浇灌显得愈发青翠,让身为兔子的它垂涎欲滴。
于是在身体本能的促使下,它离开了自己赖以生存的洞穴,探出头打算美美的饱餐一顿,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不知不觉间它距离丛林里那双深邃的目光越来越近,直到……。
“嗖!”
破空之声瞬间而至,一块足足有成年人拳头大的石头,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铃儿响叮当之势,打在了它的身上。
大兔子那弱小的心脏本能的颤抖了一下,拳头大的脑袋,不足以让它想明白,本来安静的灌木丛里,怎么会横空飞来一块大石头。
但好在也不用它去想明白,石头带来的冲击力已经将它砸的奄奄一息,鲜红的血液染红了洁白的皮毛,大兔子蜷缩着身体在地上抽搐。
这时候只见一个矫健的身影从灌木丛里蹦了出来,仔细看去是一个少年人类,只不过这少年的样子和现代人大相径庭。
他身上既没有穿纤维布匹制成的衣服,也没有金属制的打猎工具,只是用一块不知名的兽皮做了一个类似马甲的东西遮蔽身体,略显枯黄的头发,被他乱糟糟的用一条麻制长绳,绑了一个马尾辫搭在背后。
脸上也被他用不知名的植物的绿色汁液,左三道,右三道的涂满了,就和现代的那些特种兵在脸上涂的油彩一样。
“喔喔喔!”
这少年看到倒在血泊里抽搐的大兔子,情不自禁的欢呼了起来,只是还没等他出声,就立刻用手将自己的嘴捂住了。
少年心里不禁埋怨起来,怎么自己身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现在也变的和这里的原始人一样,开始用这种毫无意义的方式发泄自己内心的喜悦。
摇了摇头,少年人将自己脑海里的杂念驱逐出去,立刻将已经死得不能再死的大兔子的耳朵提起来,这只兔子的耳朵足有十几厘米长,少年将兔子背在身后,立刻闪到一堆灌木丛里不见了踪影。
这时候的丛林里有恢复了平静,只不过在这片平静之下又隐藏着无数凶险的杀机,大自然的物竞天择,在这片丛林里演绎的淋漓尽致。
……
少年背着这只和土狗差不多大的兔子,翻身越过一个山头,一条行人踩出来的小径映入眼帘,顺着小径直下,入目就是一条深邃的山谷。
远远望去,山谷上方隐约可见几道青烟袅袅,这是人为点燃火焰的痕迹,这几道青烟足以说明,这条山谷里生活着一个原始部落。
少年看见这几道顺风飘逝的青烟,嘴角泛出一抹笑容,心道:“看来我回来的还不算晚,刚好赶上部落里的‘生火宴’。”
想到这里,少年脚下的步伐更快了,因为肚子里传来的“咕咕”声催促着他快点儿赶回去。
这条山谷深邃悠长,山壁中间的平坦地足有三十多米宽,中间还有一条潺潺流过的小溪,正是因为这些得天独厚的条件,才得以让这个部落的人们在这里繁衍生息。
少年人刚走进峡谷,就看到远处有一群人围在一堆两米见方的篝火旁手舞足蹈,仿佛是在举行一个盛大的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