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充当起了老师的小助手,中午午睡前帮老师给生病的小朋友送药,帮老师给小朋友发玩具,帮老师维持秩序,老师喜欢我,让我当上了小班长,班里的同学也喜欢我了,有小姑娘每天早上会给我带糖果,啊,忘了说,其他的小朋友每天都有家长来接送,而我的爸爸妈妈只在每个月月末的时候把我接回去一次,其他时间我都和老师住在幼儿园里,这种情况的小朋友一开始就我一个,后来来了一个朱明宇,他不爱说话,他总是在角落里幽幽的看着我,我担心他是否喜欢我,可他也很服从我的指挥,直到有一天晚上,他穿着一件满身都是蜡笔小新的睡衣走到我床前,把我叫醒:“江远,我们做朋友吧。”
我有了第一个朋友,从此以后的很多年,朱明宇都是我的朋友。
随着年龄的增长你关于童年关于过去的回忆会越来越模糊,不记得具体发生了些什么,就这样和朱明宇相伴了多年,没带作业一起罚站,一起和其他男生打架,去他家穿走他的袜子,朱明宇跟我一样也是家里的老来得子,跟我不一样的是,他有一个很凶很凶的妈妈,总是让朱明宇去做一些他不乐意的事情,也从来不会夸奖他,一开始他很顺从,自从初中开始,某一天,他说,他累了,那天早上我们一起吃了早饭,不过他没有跟往常一样把碗送回店主手里,他把碗随手扔进了垃圾桶,同时抢过我手上的碗也扔进了垃圾桶,砰的一声,是瓷器与厚重的塑料垃圾桶相碰撞的声音,那个碗很结实,没有碎。做完这一切,朱明宇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拉着我走了,我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垃圾桶,那只空碗,有什么东西改变了,但是没有毁灭。
有一天下午,朱明宇拉着一个女生走到我面前,
“江远,今天不跟你一起走了,我要送果果回家。”
我目送着他们离开,想着刚才看到的那个叫作果果的女生,大眼睛齐刘海,把校服的袖子拉的很长遮住手,裤子折了几折,看着很乖,朱明宇说这这话的语气,有了我以前从未察觉过的漫不经心。
女朋友,这个概念在我很懵懂的小学阶段有过,那是我们班的班长,总是梳一条很高的马尾,阳光下我打量着她后脑勺的发圈,有一层圆圆柔柔的亮光,像天使光,我总是想跟她待在一起,喜欢扯她的头发,喜欢拍她的书包,后来,后来就都忘了,再也没有见过他。
中学以后,确实与女生表达过对我的喜欢,明里暗里,我都能看出来,这是我的天赋吧,能很快察觉到别人对我的好恶,但是我总觉得好像不是时候,如今朱明宇给了我启发,不然我也尝试一下,前几天那个来要我qq的女孩子好像还可以,眼睛是浅浅的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