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州边关,为抵御北域入侵,这里常年驻扎着大量军队,隔一段时间就会换防,但不管怎么换都是云州雪龙军罢了。
王二狗分配在玄无衣虎字营虎贲军中,一共是三千重骑,无一列外全是制式长枪,王二狗手里握的也是枪,不过是王斌传给他的飞龙枪,他不靠父亲,不靠兄弟秦终南,全凭一股猛劲,杀上了虎贲军一个百夫的职位。
平常的时候,玄无衣也会叫他喝两杯酒,卸下重甲谈谈父辈春秋战事。
“贤弟,来喝了这碗酒。”
对于王二狗这个名字,怎么叫好像都不合适,玄无衣只得托大叫一声贤弟。
两人端碗干了一个,一同盘坐在地上,目向南方,谁说好汉儿不想家。
王二狗以前也是和秦终南一样的纨绔,只是他比秦终南大了十来岁,亲眼看见过春秋兴亡,在没有能力的时候,选择纨绔,是为了消磨时光,浪费了就浪费了,快活了才好,在有能力的时候,便是肩扛大梁,一人挑不起,还有数十万弟兄帮着。
如今终于将那高手的留给他的气运消化完了,地阶实力,浪费了不少啊。
从北域边关山坡上眺望南方,就算看瞎了眼睛,也不可能看到三百里外的云城,可边关军士,最喜欢的就是眺望南方。
“王叔身体还好吧?”玄无衣问道。
“老了,说不上什么好不好,不是腿疼就是腰疼,最近总是喜欢去听戏,瘸着腿,打着拐杖,走上几里路,天天都要去,我问他听些什么,他说听那些书生说春秋,每每听到边关厮杀,他便握拐锤地,一听到了雪龙军大胜归来的戏,便是拍腿狂笑,就这样从早听到晚,已是半分清醒半分癫。”
王二狗说着想起出来之前父亲对他说的话:若你认为自己是个废物,就放下飞龙,去了,就不要想家,少回来烦我。
经历过春秋乱战的人都懂,把头颅系在摇杆上,说没了就没了,人命如草贱,更不用说一直打在最前头的云州雪龙军了。
若在云城走一走,街头小巷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妇人,依旧在翘首等一不归人。
“将军,敌军来袭,大约三千,正塞外叫阵。”
一名军士纵马前来报军情。
玄无衣点了点头,“去吧。”
显然是对王二狗说的,三千敌军还不值得玄无衣亲自出阵。
王二狗听言,戴上头盔,上马归营,高十丈城墙下,城门大开,虎贲营提枪冲了出去。
城楼上鼓声大作,玄无衣听在耳里,一点都不在意,虎贲营三千重骑定然完胜。
玄无衣前方秋风一色,后方鼓声震天,喃喃自语:“以我万世骂名换取天下四十年平安,划得来。”
“汉皇重色死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
“红帐,你是秦地人士?”秦终南听着红帐用秦腔唱着《长恨歌》,便问道。
红帐点了点头。
“大唐之辉煌,如今还有人记得,东头那西秦有一个咸阳,这秦地也有一个咸阳,传说中大秦亡国后,公子扶苏后人建立的,东头建西秦,日日夜夜想着回到这秦地咸阳,不止如此,连姓氏都使用秦皇的,生怕外人不知道他们是秦皇后人。”
秦终南看着桂花捏紧了拳头,怒眉如弯月,不自觉的笑了。
桂花突然感受到一股寒意袭来,冷汗瞬间湿透了整个后背,不用回头也知道,是那个叫白鸢的女子。
若不是世子殿下有令,桂花现在已经变成尸体了,作为地煞第一的死士,有时候明知不可杀也会舍去性命杀,就只是为了保护主子安全。
倒是红帐,除了暖床娇媚,好像没别的本事了。
秦终南问道:“红帐,你还有家人在吗?”
“没了。”
笑话,死士怎么可能有家人。
红帐抬头看了看天,暮云避日,“殿下,要下雨了。”
红帐才说完,风便彻底停了,四周静悄悄的,唯有马蹄声和车轱辘声。
袁兰亭赶马走到了秦终南旁边,后者看了他一眼,笑道:“好地方啊,当年那位贵妃号称绝色,又得六宫宠爱于一身,最后那白藕娇躯还是躺在了这污垢里,但能让一位九五至尊念念不忘,也算是值得了,本世子也属貌美之人,虽谈不上绝色,但被本世子迷倒的没有一千,怎么也得有个八百,就是送绝色贵妃上路的有六军,不知想拿我貌美人头的又有几人?”
秦终南看袁兰亭那认真的表情,明白这次来的人绝对不一般,高手来了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个绝世高手搞偷袭,不觉的秦终南紧紧握住了分天,夹住马肚子的腿也多用了几分力。
“来的人不多。”袁兰亭回了一句。
“伯符叔,准备迎客。”秦终南说道。
对于阳禁率领的十八王府护卫骑世子殿下舍不得,但对于这严伯符还是舍得的。虽然叫一声叔,但该拿来挡箭的时候,还是要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