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华哥你酒量应该很好吧?”太史寻加大了音量。
华哥笑着点了点头,“还不错。”他说道。
太史寻只觉得在这呆的越来越尬。
“你华哥他耳朵,不行。”红姐笑着说道,一边指了指耳朵。
华哥看了她一眼,倒也不生气她将他身体的残缺处说了出来。
“人活在世上,谁还没个烦恼?”红姐又喝了一口酒,“你为什么烦?”红姐问道。
太史寻想了想,思索着,该如何组织好语句来表达自己的困惑。
“我……我……”太史寻说得吞吞吐吐。“我……之前是个特别混蛋的人,不爱读书,仗着家里有几个钱,然后就一直在混。我之所以到处混是有理由的,我哥哥,因为参与了家里面的生意,然后被暗杀了,所以那时的我觉得,若是优秀带来的代价是死亡,那我还不如当一个平平安安的花花公子。但我压根没想到,危险还是落到了我的头上。所以我想改变,但,我不知道现在的我怎么做。早上你也看到了,我甚至连自己原来的脾性也改变不了,我现在,已经没有了方向。红姐,你说,我应该怎么做?”
他知道红姐和华哥本身并不坏,今天早上也只是想教训教训自己。
“哈哈哈!”红姐喝得微醺,“该怎么做我还真不知道,我又不是什么鸡汤大师”红姐摇了摇头,“不过,如果你愿意听听我们的故事,或许,能有什么启发。怎样,想听么?”红姐问道。
太史寻点了点头,反正他也是现着没事,出来溜达。
红姐笑了笑,仰头,又喝了一口酒。
“我和你华哥,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从小,我们就认识了,我爸是这家加油站的老板,他爸则是那家修车店的老板。若说我们还有什么共同点,那就是,我们都没有母亲,我妈嫌我爸没眼界,离婚后去了梅国,至今了无音讯。而他妈则是心脏病,走得匆忙。”
太史寻听得很仔细,他知道,这故事能让她如此认真的讲,那绝对不一般,而且,他们身上有那么多令人不解的地方,或许,就能在这个故事里找到答案。
“和很多那个年代的年轻人一样,我们当然很叛逆,那是十六七年前,我们俩也是十六七岁的年纪,那是个……属于贵族的时代。虽然我成绩很好,但我也和大家一样,留着夸张的杀马特发型,穿着夸张的钉子皮衣,骑摩托车,混网吧,他玩魔兽,我玩炫舞,哪也是我们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虽然虚度,但无忧无虑。”红姐脸上明显能看到微笑。
“当然了,谁没经历过苦难?那一年,华哥率先剪掉自己的杀马特长发,他父亲病了。那场病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最后还是撒手人寰,他必须回去继承他父亲的事业。而那间网吧,我也越去越少。我回学校了,我们本来就并不合适,如果事情就这样下去,我们便注定了越走越远。但世事难料,后来,我被绑架了,我爸急得要死,华哥当然也知道这件事情,因为绑架我的人他刚好就认识,他决定一个人来救我。”
红姐越讲越动情,手也不由自主地握住了华哥的手。
“华哥其实身手一般,但他力气大,对付那群混混也算足够,当他看到我时,那个混混头子正想非礼我。只能说华哥来得正是时候,我奋力反抗,激怒了混混头子,而与此同时,华哥也看不下去了,他从暗处现身,想一把讲混混头子解决掉,但,双拳难敌四手,我们两个被痛打了一顿,那群混混下手是没有轻重的,他脑袋被敲了一棍子,昏了过去,而我……也受了严重的伤,永远失去了做母亲的能力。”
太史寻能看出红姐眼中的落寞。
“这些都不要紧,关键的是,我爸带钱来赎人了,但恼羞成怒的混混头子,将我父亲也杀了,是我父亲的合伙人留了一手,警察及时来到,我们才幸免于难。只是,一夜之间,我和华哥一样,成了没有孤儿。”
“还好我们都长大了,二十岁不到的年龄,足够扛下很多东西,但,这个世界,一切说变就变,父亲的那个合伙人并不是什么好人,他悄悄的以加油站为抵押,借了很多贷款,然后又悄悄地跑掉了!加油站是我父亲的心血,我不能说放手就放手。我们决定一起,将这笔贷款还清!”
这个故事华哥显然也有在听的,这时,华哥忽然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