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笛声越来越近,不一会儿,一辆警车就开了过来。
车下来一个穿着黑色T恤搭破洞牛仔裤的男人,身形健硕,小麦色皮肤,留着利落的寸头,左边眉头上有着一道接近五厘米的疤痕。
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脖子上戴着一条钛金属十字架项链,在阳光的照耀下折射出亮眼的光泽。
他手上甩着一副泛着冷光的银色手铐,嘴里叼着根棒棒糖,显得有些吊儿郎当的。和地上的那些小混混比起来,反倒更像一个流.氓头子。区别只是他长得帅了些。
边儿上的小混混一看见这人,脸色顿时又变得不好了!
这这这不是刑警队的队长秦琛吗?
完球了……
正当小混混们内心正哀嚎的时候,秦琛走了过来,在沈聿身旁站定,然后抬起手指搭在墨镜框上,将墨镜往下一拉,露出了一双细长的瑞凤眼,眸光犀利,但是配上他的神情动作,因此整体上给人一种玩世不恭的轻佻感觉。
他下巴微收,下颌线稍微绷紧,抬眼看了一眼边儿上蹲着的几个人,瞧他们那一副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模样,不由啧了一声。
他抬起手肘搭在沈聿的肩上,身子微微倾斜,偏过头看沈聿,虽然嘴里叼着糖,但说话一点都不含糊:“就几个小混混夸张成犯罪分子,你这样容易引起市民恐慌的懂不懂?”
沈聿面无表情的往旁边移了半步。
因为突然撤离,秦琛搭了个空,冷不防地踉跄了一下。
沈聿将肩上往下滑的背包带子往上提了提,瞥了一眼秦琛,语气清冷疏离,“这儿就交给你了,我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