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庆祝教师节,学校特意放了下午的假庆祝。
临原乡最舒服的季节是夏天,午后,黎洪春站在窗前,放下手中的书,望着翠绿的山,心中不由想起泰戈尔的诗句,心绪一下宁静了起来:
我听见回声,来自山谷和心间
以寂寞的镰刀收割空旷的灵魂
不断地重复决绝,又重复幸福
终有绿洲摇曳在沙漠
我相信自己
生来如同璀璨的夏日之花
不凋不败,妖冶如火
承受心跳的负荷和呼吸的累赘
乐此不疲
是呀,当生如夏花,不凋不败!唯有摆脱桎梏,才可换得精神的重生。
今天是我的第一个教师节,我该做点什么呢?对了,近来工作太忙,居然将平时的爱好也忘记了,他细细一算,竟然有半个月没有写随笔了!
黎洪春坐下来,拾起笔,轻轻地写道:
又是秋天,
大地却还未金黄,
苍翠仍绵延远方,
天空,
那一片轻柔的白,
何日开始心灵的流浪!
我厌弃夏,
因为他总释放如毒的娇阳,
而在这里,
我却欣喜地看到,
贫瘠的土地,
浸染了重生的光茫。
我热爱的秋,
请勿过早飘洒你冷酷的风霜,
因为这里,
还会延续太多年轻的张狂!
……
咚,咚……“洪春……”随着轻轻的敲门声,传来了陈岑标签似的清脆的声音,这辨识度太高了。
“门没关,进来吧!”黎洪春回过头一看,忍不住用手捂住了嘴,“哇哦!”
因为陈岑今天真的好漂亮,一贯束起的头发被放了下来,微卷的发尾自然地垂在耳旁,增添了几分女人味。粉色的中式旗袍,裹住了原本凹凸有致的身材,白皙的腿虽不太长,但却纤细紧致。脸上的淡淡的装,大大的眼睛,浅浅的酒窝,黎洪春觉得心都要跳出来了。
“今天……好漂亮……”黎洪春笑笑说,“你这是去相亲吗?估计没任何人能将视线从你身上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