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章 王海桥的日记本(1 / 1)还我善良首页

方瑜看过王海桥的遗嘱后,对薛丰义说,她和妈要去帮助整理一下王海桥屋子里的东西,等他们整理完物品之后再去执行遗嘱上的内容,薛丰义事先了解过王海桥的财产主要就是银行存款及一套房子,别的都基本可以忽略,所以,他只是让方瑜尽快去整理,同意了方瑜的意见。

正月十三,也是星期天,方瑜带着母亲前往城西的丽水小区,四五年前,丁雅带她来过一次,虽说小区很大,但他家房子独处一隅,又是在进小区右拐唯一一幢的最高层第22层,所以很容易找到,方瑜顺利的打开防盗门,和母亲一起进了屋。

房间里保持干净,物品放置到位,显然被主人收拾过。不过,这家没有女主人的屋子,也很容易从一些收拾过的毛糙痕迹里找到佐证。方瑜在客厅环顾一圈,又打开电视机下方的储物柜看了一眼,东西很少,基本没什么可以清理的。方瑜看到母亲在客厅习惯性的擦拭桌上的灰尘,提醒她这是间现在和将来都不会有人住的屋子,要她坐下休息休息,她自己则到几个房间里转转看看。

房间格局简单,二室一厅,两个房间各放一张床,有一间大一点的房间,应该是主卧,除了床,还有一张书桌,书桌后一个三层简易书架,每层都放了几本书。

方瑜来到书桌前,轻轻拉开左右两个没有锁的抽屉,一个抽屉里放着打火机、风油精,还有散落得到处都是的棉签,另一个抽屉里则放着一些名片和几样文具,里面回形针大头针混在一起,看上去乱糟糟。拉开中间抽屉的时候,方瑜发现上锁了,拉不开,她用王海桥留下的那一串钥匙,一把一把的尝试打开抽屉,还好,没试几把,中间抽屉被打开了。

抽屉里的物品很多,摆放得也相当整齐,看得出王海桥生前就很重视在里面放置东西。

里面正中靠下的位置,是一个大笔记本,中间夹着一张纸,右边是一个笔盒,里面放着一只看上去很贵重的钢笔,看来这只笔是专门用来做笔记的。笔记本的上方,用夹子夹着一些票据,方瑜看了看前两张,是以前年度缴纳的保费单据,便不再往后翻。票据边上则放着一个长方形塑料透明盒子,打开盒子,上面是户口本、社保本、最下面则放着一张有点发黄和皱褶的黑白照片,是王海桥和他哥哥小时候的一张合影,方瑜端详着这张照片,看着王海桥小时候那稚嫩的脸,她实在很难把眼前这个小孩和死亡联系在一起。

方瑜拿起放在中间位置的笔记本,按着夹在本子里那张纸的位置打开,原来是两份保险合同,仔细一看,一份是给妻子丁雅买的,受益人是王海桥,一份是王海桥本人的,受益人则是王海天,两份都是人身意外险,保险生效日期也都是2016年1月3日,方瑜放下保单,内心充满疑惑,她记得表姐丁雅是洗澡时煤气中毒死的,如果这算意外去世的话,那么,根据这份保单,王海桥应该得到保险公司100万的人身意外赔款;可王海桥的意外险上的受益人为何不是妻子丁雅呢?一般家庭的意外保险要么是夫妻互相保障,要么受益人是孩子,可王海桥的保单受益人却是哥哥,这是不是有点不太合常理?而现在王海桥意外去世,按理也应该得到保险公司赔款,可这赔款如果申请成功,受益人是他哥哥,可他哥哥脑瘫患者,无民事行为能力…想到此,她打算拿出保险合同,去帮助王海桥哥哥王海天联系保险公司理赔。

这时候,她注意到了这个褐色封皮的笔记本,翻开封页,竟然是王海桥的日记!

在日记本扉页赫然写着:我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