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沁怡一张小脸通红通红的,从背包里掏出水袋给李清都漱口。
“沁儿啊,你就不能傻一点嘛!这么聪明显得你家世子我很没有脑子啊。”李清都心里暖洋洋的,傻笑着开口道。
小丫头整理好自己丑陋的背包,点了点头。
“你啊你,跟你开玩笑的!。”李清都终究还是不忍心再欺负人。
沈月莲检查完儿子没有受伤之后才松了一口气,而远处再一次传来清晰的马蹄声,比之前更加宏大。
李清都脸色瞬间巨变,虚弱的手抓住腰刀。
崔晨依旧一脸笑容:“应该是家主,只是不知道这一次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竟然让贼寇找到了阴川谷。”
“我早就说过西域不是什么好地方,整天打打杀杀的,还不如早点离开,死守着这破地方有什么意义!”沈月莲碎口道。
崔晨笑脸逐渐淡去:“夫人和世子可以离开的,只是老奴这些人根在这里,去哪都是浮萍!不如呆在这踏实。”
似乎意识到自己说的有些过,沈月莲也就闭嘴了。
……
当李玄奇站在身前的时候。
李清都不得不承认,这个身着一席青衫,只挂着一条手臂的男子确实很帅!面如玉冠,剑眉星目,自己还是有一身好基因。
而在李玄奇身后跟着二十八个歪瓜梨枣就真的一言难尽了。
肥头大耳的,鼠头鼠脑的,毛脸雷公嘴……
总结一个特征就是强壮!
五十六匹骏马,体态轻盈,烈悍,皮薄毛短,筋腱、血管明显可见。
体高在170左右,毛色以骝毛和栗毛最多,头部、四肢下部多有白章。
一人双骑。
是正宗的阿塞莱马。
还有二十八人腰间配的长刀上也绣着青一色的穆罕默德纹!
这批装备的价值李清都估算下来只怕不下于十万俩白银!也应该是这个不大山谷能够在西域这混乱之地立足的根本原因。
有三人走出来去翻血泊中的尸体。
剩余的人四散而开,李玄奇坚挺着背脊冲着杨雪莲甜美笑了笑:“先带孩子回去吧,接下来的事情交给我处理就行。”
这是一个文质彬彬的男子,身上透露着属于汉家男儿传统的坚毅。
沈月莲拉着李沁怡,扯着李清都回家。
一路上李清都都在不停的和崔晨唠嗑,很快发现这个平日里在院子里只会扫地提水,劈柴喂马的老头子其实是个很好说话的主!
“催老果然博学,失敬失敬!啥时候教我一招半式。”
当崔晨伸出那五根比李清都粗上两倍的手指时,他就绝了弓箭术的准备,他脑子里有无数精妙设计的图纸。
他觉得还是好好开发一下脑子比较好。
不然宛若猪蹄一般的爪子实在丑。
崔晨哈哈大笑:“传闻玄宗年间天上诞下一蚕卵,后来孵化出一只金蛾,金蛾产下白金色丝线水火不挤,刀剑难伤,后来有人利用丝线编制出一只白金丝手套,甚至漂亮,并且可护手指受伤。”
“等我长大了肯定搞一双送你。”李清都信誓旦旦开口。
“哈哈,老夫这都半截身子骨入土的人了要那斯做啥!世子真找到了,送予那心上姑娘,保准抱得美人归。”崔晨笑的眼睛眯成一条线。
沈月莲狠狠瞪了崔晨一眼:“老不正经。”
崔老的指点李清都都牢牢记在心里。
发生这么大的事情回到家之后的李清都就没准备去学堂了,一直等到下午的时候李玄奇才回到家中。
这个玉树临风的男子脸上挂着深深的疲倦,显然这次的事情很棘手。
不过踏进家门的时候他还是把所有的负面情绪都隐藏到了脸皮地下,从怀里掏出了两串包纸裹着的冰糖葫芦递给李清都:“这是你最喜欢吃的冰糖葫芦,别一个人独吞了,留一串给沁儿丫头。”
原本以为这第一次的见面会很尴尬,但是这一刻却还是鼻子有些酸涩。
李清都接过那卖相极其不好的冰寒葫芦。
李玄奇拉着儿子做到家园的门槛前:“听说这一次你砍下了一个鞑靼的头颅,我儿终于是长大了啊。”
“鞑靼……看样子明都的影响越来越弱了。”李清都心头微微一沉。
不过脸上却流露出几分兴奋:“鞑靼奴子有什么好害怕的,将来我还要成为这草原唯一的王,喝草原最甘甜的水,吃最肥的牛羊肉,过最潇洒的生活。”
李玄奇脸颊上流露出几分欣慰。
只是最后还是长长叹息了一声:“这片大地上的生灵野性太大,难以教化,我们已经在这呆了八百年了。”
“整整八百年,世世代代!昔日的北庭都护已经化为废墟,王朝更替,沧海桑田。不值得!”
这些莫名其妙的话让李清都听的有些皱眉。
唯一知道的名词只有‘北庭都护府’。
那是一个更遥远的词。
一个武曌设立在天山以北的最高行政单位,管理区域东起伊吾,西至咸海一带,北抵额尔齐斯河到巴尔喀什湖一线,南至天山。
只是后期随着唐朝国力的衰弱,贞元三年这座塞外孤城就淡出了史册。
当李玄奇带着他翻过后山。
眼前赫然矗立十万墓碑的时候!
李清都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