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三章(1 / 2)323号恋爱日记首页

写到这里,综合前文来看,你有猜出来我是在中国的哪个城市念的大学吗?或真或假的信息,但只学生城这一点,我觉得全国以内,能被称得上是学生城的城市都可以说是寥寥无几了。

你问我为什么现在突然要问你这个?

当然是,接下来我要去逛的这些景点,我已经懒得去想用来代称的假名了。我给我的小说取名字就很废,写简介,每一次都能要我半条命。而不再去想它们的代称,那么我在哪里念大学,也就不是什么难猜的事了。

所以,我就先把后面这个问题丢了出来。

稍微有点不负责任了呢。不过,现在被牵着手在光谷步行街逛这些所谓的世界各国的风情街的我,再让我给这些景点打上马赛克,你应该也觉得有些为难我了吧?

我可是个笨蛋,没法在手完全被人包括在手心里的时候,还能用本来就很晕的脑子去一心二用……嗯,程宁晨比我高很多的,虽然很不想承认这个,但实打实的身高是这样,就外观来讲,现在在大庭广众之下,我要是喊程宁晨一声,妈妈。

大概,也不会有人觉得我是在发神经。顶多会称赞我的‘妈妈’——程宁晨的妆容化的很好。

我的脸自大学后就没看过了,但看前些年的照片,高中与初中的我相比也没什么变化。我在刚刚念高中的时候,可还是会在县城的公共汽车站的出租车司机当做是小学生的。

念小学,每天被家里人逼迫着跳高摸门板,一年级到四年级还是没有长高过一厘米,四年级到五年级的那一年里倒是疯长到了平均线,但做早操……小学是这样,初中乃至高中,我都是排头兵的那一个。

现在虽然是过了12年的国家平均线,还多出了三厘米,但现在也不是12年,我还是算矮的。

身材矮小的。

性格灰暗的。

还智商欠费的我,这样的我的人生是多么无可救药啊,真是难以想象!

然而就是这样难以想象,我还是在这里,被程宁晨牵着手,在逛街。我的背包被寄存在附近的中百超市,我就像我的背包,看程宁晨要把我放到哪个储物箱了。

“上大学后,有逛过武汉吗?”

程宁晨牵住我伸过来的手,有点微妙的感觉在我们之间流转,像是电流那般的一阵刺激从我的后脊背一路翻山越岭,迅速征服了我,我还是没有看程宁晨,不仅没看,左手还是那样握着拳头,嘴唇贴在拇指与食指的指节之间。

大学之前,我所看到的女生们都会手牵着手一起行动,但我并没有这么做,并不是我没有这么做的意愿,只是我所认识的同学或者朋友们,都没有给予我过可以这么做的可能,我不可能主动发出邀请要去做什么,等待邀请的话,基本上也只要跟上去就好了。你说我的那两个发小?小学时代,我们虽然是发小,但也只是读作是发小,要念还是死敌的读音,事事都要争个你先我前的,不然也不会有后来的一次错误,我都可以头铁到被欺负了一年还在赌气了。

一点都不敢动,稍微加重一点力道握紧或者减轻一点力道放松都做不到,右手自臂膀那一块仿佛已经是锈死了,若是程宁晨不握住我的手的话,它应当是会没有任何支撑地就那么垂下去,只似是一只没有任何容纳物却膨胀起来的袖子。

虽然身体的反应是有些过度了,但我觉得并不算出格。

说到底,这是我第一次和女生牵手,侧脸看来往的行人,我缓缓吐出了一口气。好在我在高中时也从来不看跟我同行的人是谁,只目视前面或者侧脸,程宁晨应当不会感到奇怪。

心跳频率,呼吸,都还足够清楚平常。

应该不是心动。

只是头一次和女生牵手的新奇感吧,我的脑袋现在要它作出什么判断是不可能的,晕车的后遗症还存在着。不然依照我的性格,我不会在程宁晨问了我一句话后,我还愣愣的没法立即给出我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