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他,和她,是彩色的。
这心动的感觉,不会是假的。
她的目光太过于灼热,即使秦言之再如何想抹去这种感觉,也不过是无用功。
他看向顾灵犀,浓墨一般的眸色愈发深了,眉眼冷冽的如同雪山上的一泓清泉。
黑色玉冠将绸缎一般的青丝高高竖起,那发丝与他的锦袍是一个颜色,都是纯粹的黑色。
他是极适合这个颜色的,顾灵犀心想。
黑色与秦言之,仿佛本就是相映衬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极偏爱的颜色,她素来喜欢紫色的衣裙,冥夜瑾喜红色,而秦言之,大概是偏爱黑色的吧,永远都是黑色的锦袍,虽说样式花纹有所改变,但还是统一的黑色。
这黑色穿在他身上,却并不显得老气和阴沉,反而因为他自身气质的清贵而愈发显得风华无限,让人移不开目光。
这样的秦言之,才可能是她所欢喜的人。
再看冥夜瑾,虽说也有他自己的无上风姿,但总之是太具侵略性,太过于咄咄逼人了些。像是盛开在黑暗血狱的曼陀罗,迷人,却又危险。
相比之下,冥夜瑾的说辞也变得不可信了。一个人纵使失忆,她的喜好厌恶也不应该发生极大的改变。
秦言之与冥夜瑾,分明是两种极端。
你若喜欢秦言之,你会觉得这份喜欢仿佛是会把你托向云端,让你与他并肩,这感觉是温暖而又舒适的。
但你若喜欢冥夜瑾,就是要随他堕入深渊,即使黑暗无边,也会与他在深渊中相爱相守,这份喜欢是浓烈带刺的。
顾灵犀是个胆小鬼,她贪恋在爱慕秦言之的时候那份温暖愉悦。
所以这样的她,是完全不可能会喜欢冥夜瑾的。
无论是之前,还是现在,抑或是未来。
想清楚了这一切,她感觉整个人轻松了许多,先前被冥夜瑾步步紧逼的感觉也烟消云散了。
她不必为自己是否曾经真的喜欢过冥夜瑾,成为过他的妻子而担忧,因为无论失忆与否,她还是她,喜欢冥夜瑾是从来都不会发生的事。
她眉眼间荡着着轻轻浅浅的温柔,勾唇轻笑,说出的话却是干干脆脆掷地有声:“我不信。”
冥夜瑾惊讶,顾灵犀的回答让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想要再确认一遍:“你说什么?”
“我说,我不相信。你所说的话,我一个字也不相信。”顾灵犀看着他,神色清淡,语气中带着的坚定与卓然让冥夜瑾有些意外。
此时的顾灵犀再也不是那个一进殿因为害怕而畏畏缩缩的顾灵犀,她可以大声说出自己的想法,可以反抗她之前所害怕的人,可以勇敢的说不。
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灼灼如月华一般清雅华贵的男子。
秦言之,能喜欢你,真是我的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