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二章 自吹自擂(1 / 2)老东城记首页

白俊庞听他编述历历,不由得大为同情。

左震龙四十多岁,已成家立业,靠着经营老乡餐馆本也衣食无忧。自从他决心改过迁善后,自觉这一生中,从来没对不起过谁,独对当年的事为白济心怀愧疚。

左震龙说完了过往之事,一诉衷肠后心中畅快,然早已泪眼模糊。白俊庞听他说到感人处时,也情不自禁地陪上不少眼泪。

左震龙抹了一把眼泪。说道:“当年白济劝我放下货物,本来是一片好心,可我那时候就像是猪油蒙心。竟把他的良言当作是骗我交出货物的阴谋,好心当作驴肝肺,我真是畜生不如。后来我一直不敢面对白济,就是因为心里歉疚。现在,我多想能见着这个老朋友,让他知道我已经诚心改过。还有了家室,有了自己的餐馆。也好让这位老朋友替我高兴高兴。唉!”这一声长长的感叹中,满含着一种不得见的遗憾。

白俊庞听他对白济十分恭敬,而得以虔诚改过,似乎又多出于白济的逆耳忠言。白俊庞以前对白济二叔的了解十分稀少,这时得知这位二叔原也是个正直忠实的好汉子,不由得为之感动,热泪盈眶。说道:“左叔叔,我二叔要是知道你今天已扬眉吐气,自然也会很高兴的。可惜,一直没有他的消息。”

左震龙长叹一声。自知无法得知白济的消息,那也是无可如何的事了。念及白济的好处,心中感激,不由得想将那感激转给白俊庞。说道:“嗯。俊庞,其实我今天对你说这些话,还有一个目的。”

白俊庞奇道:“什么目的?”他自觉得既然左震龙仍念及白济的好处,就算对自己有什么目的,也必不会是什么害人的计谋。但听了后,还是有些吃惊。

左震龙道:“我就是想告诉你:每一个不太晓事的年轻人,在他增才立志的年龄,若是运气不好的,遇不到一个正直高德的人加以悉心教导。这一生中,必定历尽苦难挫折,吃尽苦头。”

想到正直高德,白俊庞的脑海里蓦地想起了潇嗣博来。本来在他的心目中,邓伯威也可算是一位正直高德的人,但自从听了林晓楷诉说那段往事后,那么这正直高德和邓伯威就已经没有了关联。

转念一想:“说到正直高德,潇嗣博教授足可当得。论名誉,论地位,潇嗣博教授都比这位二叔的朋友高出很多。然而,他虽然是我的教授,除了讲授学识以外,始终和我擦不到边的。他高是高了,但和我隔了无数个山峰。反不如二叔的这位朋友,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教导于我。”

想到此处,反倒觉得眼前这位黑亮黄须的左老板更可近一些。

左震龙见他沉思着,一时没再说话。

忽然,只见一人骑着一辆三轮车,向老乡餐馆走来。那人来到近处,停了下来。问道:“左老板,要什么菜吗?”那人见到白俊庞,只当他是个寻常的学生,来老乡餐馆吃饭的,也并没太在意。

左震龙收拾心情。说道:“瘦肉完了,给我三斤,明天用的。”左震龙的老婆带着他的一个孩子去了老丈人家,他只得一人担起餐馆生意上的事务。

那人嬉笑着,从三轮车上下来,揭开盖布。白俊庞向那三轮车里瞟去,见三轮车里分装着各种菜品,有猪肉、莲花白、蒜薹、土豆、、、、、、。都是餐馆炒菜要用到的菜样。一样样分装在车里,看起来还很新鲜。

那人割了些肉,就放到天平秤上称量。

眼见天色也渐渐转黑。白俊庞心想:“舒雅只怕已经到了,看来,我也不必在这里多所逗留。”想到这里,跟左震龙告了别。

左震龙要忙餐馆里的事务,也不便多留。说道:“俊庞,以后你常来,要有什么难处,尽管来找我。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必不会推辞。”

白俊庞道:“左叔叔,你的好意我先谢过了。”当即离开了老乡餐馆。走到校园里,循路往状元桥走去。

白俊庞忽然间得知了当年白济等人设掉包计的事情。猛然一惊:“白济二叔掉走了楚叶檀的钱,在那以后,必定会有很多人来找他的麻烦。这些年来,他从来没露过面,只怕就和当年掉包计的事大有关联。但是左叔叔所知道的也很有限,要找到二叔,看来是很困难的了。不过多听到了一些二叔的消息也是好的,等到端阳节放假的时候,再回老家去,把这消息细细地说给俊羽哥,他听到二叔的这些光辉事迹,必定欣喜。”

白俊庞一路想着,想得沉入了,于周身的事物混若不觉。从学校西大门路口到状元桥的这段路程并不是太远,很快走到了桥头。

白俊庞放眼望去,远远地就看到了潇舒雅。天虽然已经黑了,但天空中早早地升起了一弯皓月。银盘似的月亮放射出皎洁的银辉,照得大地撤亮。

潇舒雅今天作了一番精细的打扮,看起来端庄大气,很斯文的坐在一张石凳上。白俊庞和她隔着状元桥,但仿佛已感觉到了她身上散发出的少女特有的风韵气质。

潇舒雅正四处张望着,脸上像罩了一层寒霜。看到白俊庞后,这才露出了笑容。犹如初绽的春花,娇柔明媚。

坐在潇舒雅两旁的是两个陌生男子。白俊庞见到那两人。自觉地白济二叔的事倒先放到一边。心里暗想:“想来这两人就是舒雅说的李文喧和赵厚了。倒要看看都是些怎样的人。”想到这里,大踏步地走过状元桥,走到三人围着的石桌旁立定站着。

白俊庞看着左边的一人。见那人穿着一套黑色的西装,带着一副金丝眼镜。他鼻直地坐着,虽然年纪轻轻,倒有一股庄重的气势。若是摘掉眼镜,这人倒有几分帅气,但好像他那金丝眼镜很贵重似的,因此要戴着以显示自己的不俗。这人正是法学院的李文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