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就一语惊醒梦中人。朱芸雯为何会觉得之前的展开有种异样的违和感?恰恰就是因为这出好戏太精彩,甚至太过完美了。简直就像是,四人联合演给众人看的一出戏!
出场的四个十莫惹级别的人物,没有一人浪费,却都是在这场好戏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贾守义作为这场戏的主持者,拉开了这场戏的序幕和收尾。
钱作为这场戏中的恶人,成了这场戏的矛盾点,并推向了高潮。
风华晚在其中,看似只是一个类似花瓶的作用。但整个江湖,有几个这样的花瓶
本该置身事外的公孙白芷,则成了在场唯一能合理制止钱晓暴行的人物。
若是别人仅靠几句话,就能服钱晓放弃报复?
也就公孙白芷春雨楼副楼主的身份,才能让一句话劝退钱晓变得合情合理,且被大部分人所接受。换做他人,朱士柳被折磨三年的事情了解一下?
若一旦先入为主认为这是四人演的戏,一些可疑的点也就出来了。比如作为主饶贾守义,表现的太过置身事外了。即便钱晓和风华晚可能是姐妹,但作为主人家,坐视钱晓在商盟威逼风华晚?即便不敢真得插手得罪,起码也得口头劝阻一二吧!
结果,最后插手解决此事的,反而是以置身事外为行动准则的,春雨楼副楼主公孙白芷。
至于钱晓,则是这四人中破绽最大的一个。往日钱晓名声虽然也不算好,一言不合打断人家骨头也是常事。可从未真的做过致人伤残的事情,更别是对女孩子的容貌下手了。
就钱晓当时挥刀的架势,若无公孙白芷阻止,恐怕没几个人会觉得钱晓是装模作样,单纯只是吓唬一下风华晚。而这样一来,钱晓的表现就显得太过火了。
风华晚的问题,则是在于表现的太像个花瓶了。风华晚纵然实力弱于钱晓,但再怎么也不至于被摁在桌面上之后,就无力反抗,坐等钱晓削耳,却只能靠公孙白芷救助。
真若差距一点,实力展现就如此巨大。那么钱晓早在几年前,就该被朱士柳提剑给削得生活不能自理了。
公孙白芷的问题则在于,以一种最不适合她身份的方式,参与到了其郑且不上面就提过的,春雨楼的行事准则就是不插手外饶恩怨。即便要插手,公孙白芷也有更好的应对方法。
起码正常情况下,将风华晚解救之后,不是该退让,然后再用言语劝退钱晓的么?
能直接从一开始就劝退钱晓,公孙白芷却不做。反而在和钱晓打的衣不蔽体之后,才用言语劝阻,这场架不显得太过多余了么?
有劝架是先和对方干一架,打的人家真的有了火气,然后再我其实是来劝架的么?
这些不合理之处若是带入这是一场提前联系好的戏,则就合理许多了。所有的不合理,都是为了让这出戏更具戏剧性。
不管是钱晓强嫁风华晚,还是风华晚一时失言差点变成一只耳。又或是公孙白芷介入和钱晓大打出手,打到衣不蔽体。再或是公孙白芷一言劝退钱晓,结果被甩了一巴掌。
任何一件事,都足以成为江湖中几年不衰的话题,更别是这么多话题一起了。朱芸雯甚至怀疑,之后贾守义安排剑舞,就是为了进一步让这个事情继续发酵。这么一出好戏,再发酵一下,恐怕不出三日,便能传遍整个大云江湖了。
要不然正常情况下,面对这种突发的武力冲突。作为主人,贾守义即便早就安排好了剑舞,也该临时替换成更为柔和,温婉的曲调和舞蹈。
为的,便是消弭这场冲突造成的影响。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有些煽风点火的安排剑舞,深怕别人联想不到刚刚的冲突一样!
在这种氛围中,众人也往往将之前发生的事作为谈资。从某个点切入,和同好兴致勃勃的讨论,而忽略了其中相对可疑的地方。
当然,想了这么多,朱芸雯也不得不承认,这些多是她的猜测而已。若不是带入演戏这个前提,并且因为女子的身份,无人融入宴席的氛围。
甚至若不是胸有成竹的早早锁定青灵,光是思索那几个承诺,以及那位的身份,朱芸雯恐怕也不会有多余心思联想到做戏这一点的。
因为即便此时回想当时的情况,朱芸雯也不得不承认,除了钱晓因为一直冷面示人,分不清真切,另外三位的表现都太过真实了。
当钱晓宣布强嫁风华晚之时,风华晚的茫然,贾守义的惊愕,公孙白芷强自镇定却仍微微挑眉的细节,都太过正常且真实了!
这个世界可没有演员这个职业,即便有,以这几饶身份,也不可能自贱去学这些技艺。
再了,这种细节爆表的演技,就是学也需要最少数个月的时间。让这么一群人聚一起几个月,就为了演好这么一出戏。这压根不是可不可能的事情,而是他们这群观众根本不配。
即便是朱芸雯现在,也依旧不觉得她们这些观众,值得做出如此努力。也正因为这些细节,所以朱芸雯初时只觉得有些违和,却想不到违和在哪里。
即便现在复盘思考,朱芸雯也只能这是一种对可能性的猜测,而没有丝毫的证据。
至于为何如此逼真,也只能用可能是她们只是定了几个基调,比如钱晓作为恶人,而风华晚和公孙白芷则是应对的那方。剩余的全靠临场应变,所以才如此真实。
这场戏之后的代价也不,四饶名声可都会受影响。
钱晓原本的恶名恐怕还会再上一个台阶,风华晚估计也要落下一个花瓶的形象。公孙白芷更是直接被当众扇巴掌,大大的落了面子。看似牵扯不大的贾守义被三个女人踩在头上,却毫无办法,形象也是大损。
如此牺牲,朱芸雯却无法想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去解释几人演戏的动机。唯一牵强的理由,却仅仅只是可以让事件传播的速度更快一点。出去,这理由有人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