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阙为什么要哭呢?此刻的谭嶂并不明白,但他知道的是,当他看见这个从来假装自己是傻白甜的姑娘明明伤心,偏又故作隐忍的时候,他觉得心里的某处柔软像被谁狠狠撞了。
于是他的目光就这样跌了进去,他很想说些什么逗她笑,但很快他发现这些都是徒劳,因为她本就是个用甜糖的外衣包裹起来的娃娃,这样的娃娃,以普通的甜糖必定是治愈不了的。
“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吗?”他想了想,说。
听他这么说,她的眼睛竟然奇怪地一亮,但很快,又熄灭了,就像是最绚烂的流星从深黑的天际滑落那样。
“不用了。”她苦笑着摇摇头,再从包里掏出粉盒和口红,忽然道,“你知道吗?我十八岁就开始化妆了。”
“哦?”现在哪怕高中生都能把一张素脸化得连亲妈都不认识,谭嶂嗯了声,并不奇怪。
“谭嶂,我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的。”她叹了口气,动作熟练地重新上粉涂口红,以掩盖那些失落的痕迹,“不过我想,你其实也不是这个样子的,对吗?”
她柳眉微挑起,一双勾着黑眼线的眼睛瞄过来,在宾馆迷离的灯影下,一时也有了些烟视媚行的味道。谭嶂直觉有哪里不对,但还是将那话给接了,“那么你的意思是?”
“我用我的一个秘密,换你一个秘密,你觉得怎么样?”直走到电梯间,叶阙按下下降键,这才歪过头来看他,“不过如果你不愿意,那就算了。”
“只有等价的秘密,才能有交换的资格。”谭嶂皱眉,不知道她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可是如果我不说,你又怎么知道是不是等价呢?”
真是牙尖嘴利。
叶阙要问的,自然是谭嶂答应叶瑾瑜和她交往的真正原因,而这一点,经过上次的咖啡馆事件,谭嶂自然也如意料中的不会做除台面以外的其他回答。所以实际上,叶阙是在拐弯抹角地想其他的法子,“我已经见过沈天宇了。”
她索性先亮出了自己的底牌。
“不是在这里?”谭嶂不傻,很快接话。
所谓跟聪明人说话的好处就在这里,一点即透。叶阙跟他进入电梯间,却是伸指按下了B1(地下一)层,“他很讨厌我,哦不,准确说是很恨我。但是我觉得,除了因为……”说到这,她话音显然一低,“因为我妈的关系,还应该还有些别的,比如我会跟他抢家产什么的。”
她虽然是个三流写手兼编剧,但这点家庭剧的常识推理能力还是有的,但是如果仅仅是这点,她觉得还不够,毕竟她都存在这么久了,也不至于现在才贸然想起来要针对她。
“看来你都知道了……”随着他话音落,电梯门也应声打开。
“你母亲跟我谈这些的时候,还提到过一件事。”自始至终,他并未对叶阙提出的中心问题给过任何其他的解释,反是借了叶瑾瑜的话,慢道,“不知道你对沈振业了解多少?”
沈振业,沈氏集团的创始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媒体人之一,他是沈启明的父亲,沈天宇的爷爷,也是……她的爷爷。
“知道一些。”出了电梯间,再经过一个狭长的过道就是地下停车场,叶阙和他一前一后走在漆着白墙光线森冷的过道里,只觉连话音都似带上了种肃然的意味,就像是上阵前沉默地试探,短兵相接,快刀烈马。
终于,谭嶂再次发话了,“最近他病了,很严重,所以他希望能在他接受手术前看到你。”
他这话并未留白,又处处留白,敏感如叶阙又怎么听不出?何况什么样的手术会大到直接导致沈天宇贸贸然向自己示威,并千方百计地要对付自己?
“是开颅手术,我想你听过。”谭嶂拿出车钥匙,对准暗处滴地一声,“叶阙,如果你愿意离开,我随时都会帮你。不论,以哪种身份。”
这样的话简直无异于承诺了。叶阙心口一热,但思绪还是更被前面那句影响,“所以真正的原因是,因为沈振业的病情致使沈天宇一再针对我,甚至不惜用聚沙对付华成?”
“聚沙本也是沈氏集团的产业。”谭嶂沉吟了番,道。
原来它俩是这个关系。叶阙一怔,心中却是想如此一来,这件事沈启明究竟是否知晓?然而她咬了咬唇,终究没有问出口。倒是谭嶂话锋一转,道:“既然你都猜出来了,那是不是该轮到我来听听你的秘密了?”
他说着拉开车门,再向她比了个请的手势。
叶阙原本还没想要“逃离”这里,但既然谭嶂已经曲解了她的意思,那不如索性就这样吧。至于说去哪里,大概现在哪里都比这里强吧。
她叹了口气,接着上了车。
“想去哪里?”
“你决定。”
这是他们上车前二十分钟里唯一的对话,车窗外天色已经是昏暗一片,他们的车疾驰了不到二十分钟,就被堵在了路上。
“堵车了。”
“嗯。”
“有烟吗?”
“嗯?”
谭嶂实在没想到像叶阙这样的女孩子竟然也会抽烟,但其实仔细想一想,以她这样的身世身份,做些离经叛道的事,也是在预料之内的。
“我刚上大学的时候,其实是在夜总会做过一段时间‘公主’的,就是只陪酒不出台的那种。”叶阙笑笑,姿势娴熟地夹着男士香烟,却在吸第一口时就被呛住。
“已经很久不抽了。”她不以为然地笑笑,红唇间开始腾云吐雾。谭嶂没见过这样的她,也不知道给她递烟的举动究竟是对是错,但他依然还是做了,也许香烟能暂时麻痹些什么,他想。
“因为失恋?”他试探性地询问。
“因为缺钱,因为愤世嫉俗,也因为恨。”她猛地吸了两口,但终于还是因为太久不抽不适应把它狠狠掐灭在烟灰缸里,“我恨他们为什么不要我,为什么不找我,谭嶂你知道吗?被一个人抛弃的滋味真是太惨了,而我,是整整两次。”
“但后我在那偶然遇到了凌江,他很吃惊我居然会在那种地方。呵,那种地方。那天是他第一次来夜总会,第一次,他就遇见了我。”她脸上似哭似笑,表情犹如戏子,“他是那种大男生,看起来干干净净,又结实可靠的类型,所以一开始,他大概是想要拯救我。”
“但他一个学生,自己都没有多少钱,却宁愿打一份饭我们两个分,冬天天冷的时候,他就在我们宿舍楼下给我送开水瓶,一次提两个,提了整整一个冬天。”
“所以你最后还是被他感动了。”谭嶂一针见血道。
“因为他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觉得我好的人,即使我们的相遇是在那样不堪的地方。”叶阙将一直伸在窗户外的手收回,语速安静而平缓:“这让我觉得很难得。”
是啊,只这难得二字,就足值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