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秦家以后,封尘子总是有意无意的提起烈酒,每次秦欢都会以各种理由给挡回去。
什么酒是粮**,越烈的酒所耗费的粮食越多。
你老人家喝口赛过梨花春的佳酿,就得耗费几百人的口粮。
此时的社会,能吃饱肚子已经是天大的幸事。
饿死人的现象不是没出现过,老头又怎会不知道粮食的重要性。
秦欢轻描淡写的一通忽悠,光头就再也没提过关于酒的话题。
人家不再提,秦欢自然是装作不知道。
这点秦欢还是比较喜欢老头的,至少人家对于黎民百姓还抱有同情之心。
其实弄烈酒很简单,根本不是秦欢所说的需要耗费巨多的粮食。
甚至这个时代酒水可以自产自销,对秦欢来说简直是个完美的漏洞。
但是没办法,哪怕不消耗巨量的粮食,母亲也不会同意。
自家弄个几十斤出来喝喝是没关系的。
如果把粮食弄成酒水来卖,即便能赚钱,母亲也会觉得要遭雷劈的。
眼前的情况就不一样了,带不回去的酒,浪费了多可惜,还不如自己辛苦点,弄点高度酒出来换钱。
一晚上的时间,足够用来蒸馏提纯。
有了想法,秦欢很快就开始付诸行动。
蒸馏这事解释起来很麻烦,但只要看一遍,就会明白。
大灶被改成蒸馏装置,秦欢又找来一根竹管子,一头连着装冷水的锅,一头放在小酒坛上。
塞进几根大木柴之后,不一会锅里就烧滚了。
清水一样的酒,顺着管子滴到另一头的坛子里,秦欢拿起一个碗,随手接了些尝了一小口。
以他的感觉,蒸过一次的酒,最少也有四十度了。
当第一道头酒蒸馏出来,狗鼻子的光头封尘子,立马凑了过来,秦欢很识相的把碗递给光头。
头道酒口感很躁,喝多了容易上头,反正他也没打算继续喝。
酿酒的人都知道,新出来的酒需要埋在地下一段时间,去去火性,这样才会好喝。
封尘子才不管什么头道酒二道酒的,直接给自己弄了满满一大碗酒,像是喝水似的,一口气全干下去。
然后才意犹未尽的说道:“不错,好酒,比我的酒好喝。”
感觉还未喝爽,老头没用碗,索性直接抱起酒坛,又灌了一大口,这才脸红脖子粗的问道:“小子,这就是你说的烈酒?”
“屁,这才到哪儿。”秦欢很不想理对方,忙着往灶里塞了两根柴火。
“才蒸第一道,也就是烈一点而已,如此反复三道,才能算得上烈酒。不过今天时间不够,蒸一次后酒变少了,主要是方便全部带回去。”
叔叔闻言,尝了一口蒸馏酒,赶紧的叫手下过来帮忙。
“你们几个,照着这小子一样多弄几个灶台出来,把带不走的酒,全照着这样弄。”
又有几个灶台搭起来,蒸酒的速度一下就快了起来。
大伙前前后后忙了一夜,只到最后几缸酒装上蒸锅,叔叔才放心的抱着酒坛坐到秦欢身边。
“猴子,把刚弄出来新酒送给那几个兄弟尝尝。”
秦欢顺着叔叔的话声,看向另一边看去,却见到几个外族模样的人,正忙着搬酒。
“怎么你们手底下还有吐蕃人?”
“咦,你怎么看出来的,据我所知,你应该从来没见过吐蕃人才对。”
封尘子喝的醉醺醺的也凑了上来“难道你会看相?”
“从你来到庄子上,隔着三丈远都能闻到牛羊的腥臊味,要么你是个牛倌或者羊倌,要么就经常跟他们混一起,这很难猜吗?”
“哈哈,你上辈子是狗吧,娘的,我回家前,还搓了几次澡了,皮都差点搓破了,还是被你这狗鼻子闻出来了。”